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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03月28日 星期日

    共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未来可期

    作者:葛红亮 《光明日报》( 2021年03月28日 04版)

        澜湄合作迄今已经启动五周年。五年来,澜湄合作机制先后经历了培育期、快速拓展期,如今已经迈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澜湄合作五年来既为澜湄地区各国的发展注入了“源头活水”,又为地区国家间友好合作关系的“提质升级”及共同建设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根本动力。

        回首这五年,“澜湄精神”满满,“澜湄活力”不断增强,“澜湄效率”持续保持,共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成效显著。

    澜湄合作与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缘起

        澜湄地区国家山水相连、人文相亲。然而,在澜湄合作机制之前,澜沧江-湄公河地区并没有一个由地区国家主导的合作机制。鉴于此,共建一个全新的由地区国家主导的次区域合作机制很有必要。

        在这一背景下,由泰国倡议、中国和湄公河其他四国积极响应的一个全新的次区域合作机制就此在缅甸诞生。2014年11月,中国政府在中国-东盟国家领导人会议上表示,为促进东盟次区域的发展,中方愿积极响应泰方倡议,在10+1框架下探讨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对话合作机制。澜湄合作机制倡议提出后,中国和湄公河五国于2015年11月在我国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举行了主题为“同饮一江水 命运紧相连”的澜沧江-湄公河首次外长会议。会上,在中国与泰国外长的共同推动下,澜湄合作机制正式启动。2016年3月23日,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我国海南三亚举行。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三亚宣言——打造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简称《三亚宣言》)的发布为标志,中国、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六国领导人共同提出,“澜湄合作将在‘领导人引领、全方位覆盖、各部门参与’的架构下,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项目为本的模式运作,旨在建设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树立为以合作共赢为特征的新型国际关系典范”。

    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硕果累累

        澜湄合作在合作之初就确定了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农业和减贫为五个优先方向,同时以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为三大合作支柱来共同建设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

        在政治安全方面,澜湄国家政治对话与合作机制建设不断成熟,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对话机制畅通、频繁,在地区安全方面“守望相助”的关系显著增强,“澜湄格局”显现。五年来,澜湄国家共同建立了包括领导人会议、外长会、高官会、工作组会等多个层次的合作架构,截至2020年10月,澜湄国家已举行了3次领导人会议、5次外长会、7次高官会和10次外交联合工作组会。与此同时,澜湄合作国家秘书处或协调机构,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等协调与功能机构全部建立。中国是澜湄地区的上游国家,目前已经履行承诺正式向湄公河国家提供澜沧江全年水文信息,并率先开通澜湄水资源合作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主动分享有关信息,更在澜湄河流及沿岸环境与生态保护方面与湄公河国家形成了共同协作的关系,在湄公河国家面临诸如干旱等问题时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在航道安全层面与湄公河国家建立与维持着常态性的联合巡航机制。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挑战,澜湄国家领导人在共同抗击疫情、恢复地区经济活力方面达成共识、共同行动。

        在经济与可持续发展方面,澜湄国家过去5年间形成了显著的共同发展之势。过往五年,中国经济总量增长47.5%,湄公河五国经济总量的增长也超过三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2020年,中国和湄公河五国贸易额为3221亿美元,较2015年增长66.3%,中国已成为越南、柬埔寨、缅甸、泰国的最大贸易伙伴,老挝的第二大贸易伙伴,越南也成长为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与此同时,基于中国“两优”贷款、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专项贷款,及中资企业的投资,湄公河国家在基础设施、产能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在社会人文方面,澜湄国家“平等相待、真诚互助、亲如一家”。五年来,累计有两万余名湄公河五国学生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在华学习,澜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在云南培训来华务工人员4万余名。2019年,中国与湄公河国家人员往来达5000多万人次,每周定期航班近3000班次。与此同时,澜湄国家人文交流机制不断完善,澜湄国际电影周、澜湄青年创新创业训练营、澜湄旅游城市联盟、澜湄流域妇女论坛、澜湄六国佛教领袖对话等人文交流项目相继建立,并大力推动地区文化、青年、妇女、旅游、宗教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此外,澜湄合作专项基金还支持开展了500多个惠民项目。

    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未来

        过往五年,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取得了累累硕果。这回应了澜湄地区国家共同发展与人民对经济社会进步、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共同愿望,也充分展现了澜湄国家在次区域治理与寻求共同发展方面的“澜湄智慧”,而这些则在根本上决定了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未来可期。

        众所周知,澜湄合作彰显了“同呼吸、共命运”的命运共同体理念,是我国对湄公河国家发展需求的积极回应。为此,澜湄合作的目的很明确——坚持发展为先的重要导向。实质上,这也是地区国家的国情与现实需要决定的,湄公河地区五国与我国一样是发展中国家,发展国家经济、推进社会进步与增进人民福祉是这些国家共同的责任与使命。以此,澜湄合作逐步形成了“发展为先、平等协商、务实高效、开放包容”的“澜湄精神”。在澜湄合作正式开启之初,《三亚宣言》就提出了26条务实性举措,《澜沧江-湄公河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则为澜湄国家在产能合作方面详实地给出了12条“干货”式的举措。面对国际形势的不稳定和不确定,澜湄国家在务实合作中持续推动合作的“提质升级”,中老、中柬、中缅命运共同体相继落地,共建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也成为地区国家提高务实合作水平的重要路径。

        凭借此,澜湄国家在澜湄流域次区域治理方面成效显著。在“澜湄精神”下,“澜湄格局”显现,“澜湄效率”“澜湄活力”持续保持并不断增强,关于澜湄次区域治理的“澜湄智慧”逐步形成,而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建设也势必将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作者:葛红亮,系中国察哈尔学会高级研究员、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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