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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03月25日 星期四

    让更多人把“文物”带回家

    讲述人:南通博物苑苑长 杜嘉乐

    作者:本报记者 苏雁 《光明日报》( 2021年03月25日 07版)

        【奋斗足迹】 

        在博物馆热逐步兴起的当下,公众对于文物价值的索求不再局限于参观展览、参与社会教育活动等传统形式。

        如何将文物价值维度扩充得更长一点,外延更广一点,公众受益更多一点?这就需要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那样,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

        “让文物活起来”不是一种简单“活”,而是让文物融入百姓生活、回归社会、服务人民大众。作为博物馆要通过深入挖掘,把文物价值梳理得更加清晰、更加透彻,让老百姓真正从博物馆提供的文物信息当中体会到中华文明的博大精深。目前,博物馆里的展览、社会教育活动和以文物为载体的文创产品,都是博物馆根据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而生产的文化产品。因此,文化创意产品不再是所谓铅笔、胶带、抱枕、冰箱贴等商品,它的内涵与外延都有了新的变化。文化创意产品应该是展览、社会教育活动与文创商品的有机融合,即在满足观众参观展览了解文物信息的同时,通过文创产品的推广与销售,满足观众对于文物信息更进一步了解的需要。

        基于这一理念,我们把文创商店与文化产品的展示空间看成博物馆的“最后一个展厅”,实现公众“把文物带回家”,达到“让文物活起来”的目的。南通博物苑近几年开发的勋章丝巾、雨伞、丁月湖印香炉款红木杯垫等产品,每一款都成为本地区的“文创网红”。这些带有鲜明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创产品可以增进公众的文化认同感,坚定文化自信心。将这些产品带回家,本地老百姓找回了老城记忆,外地的观众也可以感受到地域风情,大大提升了南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当然,“把文物带回家”需要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规定,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加强公益文化服务、藏品征集、继续投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但很多地方都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我认为在文物部门的宏观指导、监管督察与大力扶持下,文博单位可以更加彰显其保护研究和公共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会参与、市场机制在文物领域资源配置和活化利用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社会主体、市场主体由辅助到支撑的重大转变,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产品,成就高品质的文化体验,促进高质量的文化消费,达到文化旅游的高度融合。只有这样,才能让“把文物带回家”不只是公众文化生活中的一句口号。

        博物馆做文创不能自娱自乐。成功的文创产品一定是将馆内文物蕴含的独特文化元素加以提炼,植入当代工艺品和日常消费品中,让优秀的文化传统与时尚元素完美结合,做到雅俗共赏。南通博物苑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将依托馆藏资源,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合作、授权、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独立开发等多种模式,开拓更广泛的文创产品开发渠道。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文物领域活化利用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我们愿意乘势而上、顺势而为,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把文物带回家”。

        (本报记者苏雁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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