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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03月17日 星期三

    城市筹建新大学应处理好两大关系

    作者:熊丙奇 《光明日报》( 2021年03月17日 02版)

        【光明时评】

        大学是城市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当城市间的竞争愈加激烈,高教资源作为城市发展的内生动力与后发优势,自然越来越受到重视。据媒体近日报道,积极筹办新大学,已成为近年来一座城市发展的新趋势。

        根据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主要结果,2020年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738所。而2000年这一数字仅为1041所,也就是说,在过去20年间,我国高校数量翻了近3倍。最近几年来,一批正在积极筹建中的新大学,更是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扎根。2018年,深圳市与中国科学院正式签约共建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2020年8月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建设公开招标,估算投资307亿元的香港理工大学(佛山)也于同年启动建设。

        对于各地筹建新大学,舆论的反应不一。赞成者认为,高起点筹建新大学,可以丰富当地的高等教育资源,提升城市的竞争力,尤其是软实力;反对者则认为,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过了快速扩张的年代,进入普及化时代,一些地方的高校已经面临生源危机,不宜再筹建新大学。

        在笔者看来,各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筹建新大学,只要经过严密论证,并无不可。关键是在筹建一事中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大学建设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二是新与旧的关系。

        “一流城市,一流大学”,这是不少人对大学和城市关系的界定,说的是大学与城市相互成就。表面上看,这个观点没什么问题,不过从地方政府支持大学发展角度看,过于功利的质疑难以避免。有的地方政府支持兴办大学,包括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学办学,多是希望大学马上能够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回报,比如通过建大学拉动当地经济,或者要求大学把更多招生名额投放在当地,提高当地的升学率。这就会给大学的建设及发展带来影响。地方政府需要明确的是,办大学不能只盯着为地方培养人才,如果要办成高水平的大学,就需要面向全国,而且办学是“百年大计”,不能指望在短时间就给当地带来回报。

        从过去20年的大学发展史来看,我国一些开办在地级市的高校,最初地方政府是高度支持的,然而在度过最初的“蜜月期”后,有的大学已经准备搬迁到省会城市。原因是地方政府没有获得预期的回报,对大学的支持力度减小;而大学也觉得获取资源不便利,而选择离开。在美国,一些知名大学就办在镇上,这并没有影响学校发展成有影响力的学府,原因正在于学校虽开办在小地方,但具有国际视野,且建立了健全的募款体系,学校的办学经费也主要源于社会(校友)捐赠以及相关经营收入,并不依赖财政拨款。

        采用基金会办学模式,对于理顺城市(地方政府)和学校的关系极为重要。一方面,财政对学校办学的投入、学校获得的捐赠收入、学费收入,都进入基金会,可以确保学校办学的公益属性,无论公办还是民办。另一方面,由基金会兴办大学,实行学校的现代治理,可减少或避免大学创办者对办学的干扰,利于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2018年正式成立的西湖大学,采用的就是基金会办学模式。

        新建大学对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并不在于增加一所大学、增加高等教育资源,而在于探索高等教育改革、促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为此,评价一地的高等教育发展,不在于是否有新建大学,而在于高等教育是否有新的改革、突破与作为,这是地方政府应该有的“新”观念。一些网友不支持兴办新大学,也在于此,如果能把所有已有的大学都办好,提高这些学校的办学水平,为何一定要新建大学呢?没有改革的理念,新建大学依旧采取传统的管理方式,既耗费资金,又难以起到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作用。

        概而言之,进入教育普及化时代,提高教育质量是发展教育的首要目标。“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到“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这要求推进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和高等学校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多元的高等教育体系。因此,要聚焦高等教育的内涵发展,即便兴办新大学,也要基于优化区域高等教育资源布局、构建多元化的高等教育体系来进行。

        (作者:熊丙奇,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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