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
赔偿技术秘密权利人1.59亿元!2月26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人民法院史上判赔额最高的侵害商业秘密案件落下帷幕。浙江嘉兴中华化工公司等与王龙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上诉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宣判,王龙集团等为盗用“香兰素”技术秘密付出了高昂代价。这一案件的判决也迅速成为网络热搜,受到业内外人士好评。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以下简称“知识产权法庭”)迎来两周岁生日。建庭时间虽短,但是这支知识产权审判“国家队”却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据法庭副庭长郃中林介绍,两年间,法庭共受理案件5121件,结案率超8成。其中,2020年审结2787件,同比增长近95%。2020年,法庭法官人均结案82.5件,同比增长110%;二审实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23天,而此前地方高院要1年左右。
“作为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国家统一终审机构,法庭的裁判规则和审理质效直接影响到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郃中林表示,2020年法庭受理的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占全部案件的比重超过1/8。法庭审理了一大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案件,作出了不少标杆性裁判。
如在华为公司诉康文森公司标准必要专利案中,法庭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并首次探索适用日罚金措施,直接促成当事人达成全球范围内的“一揽子”和解协议。这一开创性的判决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广良认为:“随着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贸易中的作用凸显,平行诉讼日益增多,如何保障在我国诉讼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国际诉讼秩序,本案裁定作出了积极回应,在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47岁的朱理法官担任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他也是盗用“香兰素”技术秘密案的审判长。走进他有些逼仄的办公室,只见书桌、阳台和书柜里都摆满了书。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很强,朱理认为,一个案子需要法官了解技术事实,其次是法律问题,而最后的损害赔偿还要了解经济学问题。
据介绍,知识产权法庭现有法官39人,全部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中43%是博士,36%有理工科和法科复合学历背景,25%有海外留学经历,可谓知识产权审判“天团”。在2020年法庭新收案件大幅增长,同时面临疫情挑战的情况下,仍能圆满完成审判任务,郃中林坦言“殊为不易”。
长期以来,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存在“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许春明指出,目前我国已在立法层面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但由于惩罚性赔偿系新制度,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并不多。
在侵害“卡波”技术秘密纠纷案中,知识产权法庭作出了最高法首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判决,明确了惩罚性赔偿适用的条件,适用顶格5倍计赔,判赔金额3000余万元。许春明认为,这起案件“表明惩罚性赔偿规定绝不仅是我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宣示’,更是我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动’”。
2月26日当天,知识产权法庭还发布了10件典型案例,其中既有专利、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也有垄断案件;既覆盖机械、化工等传统技术领域,也涉及高新材料、芯片技术、无线通信等新兴技术领域。上述3起案件均入选其中。
“小小的房间堆积着各种卷宗和证据,十几个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在其中忙碌,每一个灯火通明的夜晚,每一次人来人往的周末,他们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抛开世间繁华与浮躁,只为心中的正义和知识产权事业默默耕耘。”不久前结束了在法庭实习的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张令,写下了这样一段饱含深情的话语。的确,为了坚守以司法审判保护创新的初心使命,法庭的所有人都铆足了劲头,力争让每一份文件、每一个裁判都成为标杆。
知识产权法庭在国际上也吸引了很多关注。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会长蕾娜塔·莱赫提认为,知识产权法庭“能够通过把地方上的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到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审理的可预见性”。美国《哥伦比亚科技法律评论》评价:“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是中国努力系统化统一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及司法指导的里程碑。”
(本报记者 靳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