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物背后的故事】
在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刘少奇的办公室里,陈列着一只普普通通的白茬小木箱。箱长84厘米,宽47厘米,高63厘米。箱子上面有刘少奇同志亲笔书写的“奇字第三号”5个毛笔字。小木箱来源于延安那段难忘的岁月。当时办公条件十分艰苦,刘少奇同志许多重要文稿和书籍无处存放,为此他请木匠做了这个小木箱。从此,这个小木箱成为了主人身边不可少的用品之一。
1947年3月,中共中央在陕北清涧县枣林沟召开会议。会议决定,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组成中央前委,继续留在陕北,指挥全国的解放战争;刘少奇、朱德、董必武等组成中央工作委员会,以刘少奇为书记,到晋西北或其他适当的地点进行中央委托的日常工作。会议之后,刘少奇同志率领中央工作委员会向华北转移,这个装有许多重要稿件和书籍的文件箱也伴随主人开始了跋山涉水、风餐露宿的行军。转战途中,它既是刘少奇同志的文件箱,又是刘少奇同志的办公桌,行军打仗累了还可以靠着它歇一歇。同年5月初,刘少奇同志率领中央工委到达西柏坡,住在了一户普通的农家小院,小木箱被安放在刘少奇同志办公室。
当时正值全国土地会议召开前夕,刘少奇同志在安顿好中央工委机关后,立即投入到紧张的会议筹备工作之中。白天,他带病下乡调查研究;晚上,在微弱的油灯下彻夜不息地工作。经过精心的准备,中国共产党全国土地会议于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在西柏坡召开,会上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并于同年10月10日向全国公布。从此,存放《中国土地法大纲》成为小木箱的又一光荣任务。1949年3月,小木箱随同主人一同来到北京,继续为主人服务。
1980年6月20日,王光美同志亲手将由保姆赵淑君保存的这个箱子赠送给了西柏坡纪念馆。它安然地摆放在刘少奇同志的办公室里,默默地向人们诉说着它不平凡的经历和珍贵的历史价值。
(本报记者 陈元秋 耿建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