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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02月02日 星期二

    跨域立案服务在四级法院实现全覆盖

    作者:本报记者 靳昊 《光明日报》( 2021年02月02日 03版)

        本报北京2月1日电 记者靳昊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自2月1日起,跨域立案服务在全国四级法院实现全覆盖。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一家中基层法院或者人民法庭,申请对四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提供跨域立案服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重要指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5日推动跨域立案服务在中级、基层法院和海事法院率先实现。

        2021年2月1日,经过四级法院共同努力,跨域立案服务主体从中级、基层法院和海事法院拓展到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军事和知识产权等专门法院,并延伸至1万多个人民法庭,实现跨域立案服务主体全覆盖。跨域立案服务范围从一审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拓展到一审刑事自诉、国家赔偿申请和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将能够提供跨域立案服务的案件类型全部纳入,做到跨域立案案件类型全覆盖。

        跨域立案服务是在四级法院网上立案功能实现全覆盖基础上,针对不会、不便使用信息化手段的当事人在异地立案时面临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创新立案服务渠道,由非管辖法院帮助代转诉讼材料的便民举措。同时,在不改变法定管辖权基础上,开启“收立分离”模式,打破立案材料接收的地域限制,实现起诉材料异地接收、无差别办理,促进四级法院立案标准统一,让立案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可监督。

        为确保跨域立案服务落地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依托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一网通办”公共服务入口优势,建成四级法院统一跨域立案系统,提供立案材料上传、立案结果反馈、文书材料打印等服务,开设“跨域立案法官通讯录”“法院工作时间提示”“微信消息提醒”等功能,实现线下跨域立案服务窗口与线上立案平台无缝衔接,做到网上送交、一键联系、自动反馈办理进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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