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2日电(记者靳昊)香港回归祖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探索出一条务实创新的区际司法协助之路,初步建立起中国特色区际司法协助体系。在22日举行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实践”发布会上,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司法协助实践的报告》(以下简称《民商事司法协助实践报告》)相关情况。
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表示,香港回归祖国以来,最高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共签署3大类别、8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以保护诉讼权利为基,通过签署送达安排、取证安排,实现两地审判程序的相互衔接,大大减少了跨境民商事案件程序障碍,有效解决了送达难、取证难。以维护实体权益为重,通过签署协议管辖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实现了两地民商事判决的自由流通,减轻了当事人重复起诉之累。以保障纠纷多元解决为要,通过签署仲裁裁决相互执行安排、仲裁保全安排、补充安排,支持仲裁在化解跨境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提供了新支撑,注入了新动能。
据介绍,8项司法协助安排中,除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尚需经香港本地立法等有关程序后再由双方共同公布生效日期外,送达安排、取证安排、协议管辖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仲裁裁决相互执行安排、仲裁保全安排、补充安排6项安排均已生效施行,执行情况良好。近3万件司法协助案件的办理,切实增进了民生福祉。
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赵向阳认为,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实践,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的强大生命力,有效维护了香港基本法权威,有利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增进香港同胞切身福祉。衷心希望两地继续秉持“一国两制”方针,恪守宪法和基本法,精诚合作、携手共进,为两地司法协助事业新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