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 十三届全国政协第46次双周协商座谈会21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会议。他强调,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历史、辩证、全面看待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的进步和存在的不足,坚持立足国情实际,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11位委员和特邀代表围绕会议主题从不同角度建言咨政。100余位委员在全国政协委员移动履职平台上发表意见。大家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市场准入大幅放宽,公平监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持续优化,我国营商环境的国际排名显著提高。同时,在市场化程度、法治化保障、国际化步伐、便利化水平上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仍需久久为功。
一些委员建议,要把营造高标准营商环境作为实施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条件,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要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统一的商事登记制度,清理多头审批、重复审批,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要优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企检查,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要打通各部门各地区政务数据孤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完善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杜绝“新官不理旧账”。要规范涉企收费,制定全国统一收费清单,做到不该收的一律禁止、该收的公开透明。要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区分企业和企业家的法律责任,继续甄别纠正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要完善企业维权机制,加大对跨区域、跨行业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行为的打击力度。要把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引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用好第三方评价,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
全国政协副主席张庆黎、李斌出席会议。全国政协副主席高云龙作主题发言。全国政协委员杨伟民、谷振春、苗圩、葛红林、张占斌、刘振东、刘明忠、蒋颖、黄立、陈志列和特邀代表瞿伦川作了发言。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司法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人作了协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