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
新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12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2件、正在审议的法律草案18件——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2020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法者,治之端也。回眸2020年,新制定法律数量占比高,涉及多个重点领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我国立法形式在不断丰富发展,如2020年制定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采取“决定+立法”方式出台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2020年立法工作中既有一些‘大部头’的法律,也有一些‘小快灵’的法律,如为了解决消费环节食品浪费问题,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岳仲明说。
2020年是制定修改法律分量重的一年。制定民法典,民事主体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得到更好保护;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机制作出法律化、规范化、明晰化的制度安排;制定生物安全法,建立健全生物安全基本制度体系,全面规范生物安全相关活动;制定出口管制法,为做好新形势下出口管制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国旗法、国徽法;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审议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因新冠肺炎疫情推迟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例会不仅照常进行,还加开3次常委会会议,确保一批重要法律及时审议出台。”岳仲明介绍。
2020年是立法保障改革蹄疾步稳的一年。2020年度立法工作成绩斐然,无不体现改革与法治的相辅相成、相伴而生。作为我国首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甫一亮相便得到诸多点赞;修改专利法、著作权法,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改革;修改国防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审议海警法草案等,军事制度政策改革正有序推进……
“2020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立法修法的工作,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岳仲明介绍,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制定了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还首次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此项立法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系统考虑、统筹安排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筑牢法治防线。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7次对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问题解读发声,推动疫情防控和相关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
2021年是实施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新征程、新起点,立法工作大有可为。提到2021年的重点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介绍,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修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审计法;推进数字经济的发展,保障数据和信息安全,将制定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围绕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建设高水平的市场经济体制,要修改公司法、破产法,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期货法,还要修改反垄断法、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要制定湿地保护法,修改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2021年立法任务艰巨繁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立法为民,增进民生福祉,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岳仲明说。
(本报记者 李睿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