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
69岁的宣永富是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枫源村村民。前不久,邻居盖围墙占了他家的宅基地,气得他举起榔头准备砸掉围墙。村干部上前拦住了他,把他和邻居请到了村调解中心,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干部帮村民调解矛盾,办实事才体现能力,才能让老百姓心服口服。”宣永富由衷地说。
纠纷之于社会,如同病恙之于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法治意识增强,大量矛盾纠纷涌入司法渠道,诉讼案件量逐年上升。自2015年实施立案登记制后,浙江全省法院收案总量居高不下。而政法专项编制数偏少,存在案多人少问题,政法系统超负荷工作成常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
半个多世纪前,浙江诸暨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有效解决了基层各类矛盾和问题。近年来,浙江将诉源治理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增进社会和谐、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实现省域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数据显示,浙江在2019年实现诉讼案件负增长基础上,去年1至10月,全省法院收案数同比下降9.48%,其中一审民商事收案同比下降14%,诉讼增量进一步得到遏制。
诉源治理就是对诉讼的源头治理,即通过多种治理手段,预防潜在纠纷、化解已有矛盾、减少进入诉讼环节案件数量或有效分流诉讼中的案件。从2019年开始,浙江全面部署、创新推进诉讼源头治理,出台《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诉源治理由党政领导、政法主导、社会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并把治理领域从民事诉讼扩大到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领域,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源头。
“老百姓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不仅希望得到法律上的结果,更注重纠纷快速化解、实质性化解。”梁湖街道党工委书记陈凯说,街道探索的诉源治理模式,将多元解纷融入在线平台,借助“法官+调解员+律师+网格员”的调解团队,让一些因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闹上法院的案件,可以不出村、不出街道就能调解完成。
走进湖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宽敞明亮的大厅里,迎面就是综合服务受理窗口。就像医院的前台问诊分诊一样,来这里办事的群众提出诉求,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协同系统将其引导至相应窗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交通调处等多种服务。
依托政法、信访、司法、行政、纪检和社会力量,浙江目前已建成99个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中心里可以“一窗式”受理群众矛盾诉求,“一站式”解决群众烦心事,“闭环式”流程处置,矛盾纠纷多元共治联动效应日益凸显。
杭州一家鞋业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产,无力支付77名职工40余万元工资,职工多次到镇政府上访。临安区法院“微法庭”工作办公室接到镇政府提出的化解矛盾请求后,依托“移动微法院”、ODR平台开展群体性纠纷就地化解,引导特邀调解员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指导职工在线申请司法确认,成功把纠纷化解在源头。
ODR平台全称“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目前有在线咨询、在线评估、在线仲裁、在线调解、在线诉讼等五大功能。依托ODR平台,当事人不仅能选自己信得过的调解员,不用跑法院,在线视频就能接受调解,实现纠纷调解便捷、高效、低成本……创新推进“互联网+”调解,浙江大力推行“线上调”“掌上办”,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远程调解服务。截至目前,浙江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共进驻调解员4.6万名、调解机构5684个,在线成功调解82万余件。
针对民商事案件及执行案件高发状况,浙江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源头治理,有效减少诉讼增量。持续开展民间借贷协同治理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2019年,全省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数和立案标的额,同比分别下降29.5%和15.3%。对买卖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等9类收案量较大的纠纷,选择10家基层法院开展试点取得明显成效,降幅最大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试点院收案同比下降76.72%。
“诉源治理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更加有效,政法机关办案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沈智深说,浙江各级政法机关把更多时间和精力集中到了大要案、疑难案的办理上,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出高质量、高效率。
(本报记者 陆健 严红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