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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12月18日 星期五

    给快递车上专用号牌,严监管还需服好务

    作者:盘和林 《光明日报》( 2020年12月18日 02版)

        【光明时评】

        “对从事快递以及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或将核发专用号牌。”近日,有媒体报道,写有该规定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已在上海人大网全文公开,正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网友普遍表示支持。

        非机动车作为如今城市生活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有着极大的灵活性,其中电动自行车占据了非机动车的绝大部分。与此同时,在近几年的交通事故中,非机动车引发的事故占比不断提高,增速也不断加快。

        诚然,快递和外卖业务的快速兴起仅仅是事故数量快速增长的一个原因,但如此之快的事故增速确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非机动车治理这个长期被忽视的领域,应该加快标准的出台和监管的制定。值得注意的是,针对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并没有所谓“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条例》并不针对快递和外卖行业,而是面向所有非机动车。而且,从背景上看,监管更多的是出于对快递、外卖类行业的保护。

        《条例》的出发点,毋庸置疑是出于对人民安全的保障,但如何使其产生更好的效果,也是值得分析的关键问题。从《条例》的内容来看,规范各部门职责、加强行业组织自律建设,开展对非机动车的全方位管理等设置,有助于明晰权责关系,完善管理制度,让执法体系更有效力。对于公众关注的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以及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企业、电子商务平台,《条例》也作出了特别规定,尤其是“罚”“教”结合,以严密规则倒逼企业、平台进行整改,这些力量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发展。

        不过,相对于平台来说,快递和外卖等网约配送员实际上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监管趋严虽然直指配送员背后的平台,但对于配送员群体来说,无疑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平台和配送员地位不对等的现实背景下,监管对于平台责任的处罚极有可能引发平台成本转嫁行为或其他应对措施,最终或使网约配送员承担更大的压力。

        在前一阵的公共讨论中,已经达成共识的是,配送员在街头的“横冲直撞”,一方面来自业绩提成的利益驱动,另一方面也源于平台方施加的服务和业绩压力。因此,在对非机动车进行监管,特别是对网约配送员职业非机动车进行监管的同时,也应密切关注该群体在后续工作中可能要面对的问题。

        此外,对于非机动车管理,应兼顾监管和服务,不能重监管,而忽视对非机动车驾驶群体的服务。最直接的问题,就是如何营造一个非机动车安全驾驶环境。例如,在当前的不少城市中,不同种类的车辆车道划分,并不尽如人意,这就是服务缺位。科学布局和设计车道,及时更新维护道路网,完善隔离护栏设施等,均属于服务的范畴。总而言之,交通乃至城市治理要跟得上业态发展,抓得住机遇,也要经得住挑战。

        (作者:盘和林,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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