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高远的哲学思考、系统的理论思维、重大的政治理念、丰富的概念内涵,既为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新时代法学研究指引了道路。法学研究工作者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一方面,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一个国家的法律与其政治体制、文化传统、道德风俗、经济发展、人口地理、环境气候等因素密切相关,这些要素凝聚起来就形成了稳定的法治秩序。因此,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必须符合其政体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等。法学研究工作者应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实际,深入研究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等中国法治建设真问题。
另一方面,探索形成良法善治、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推动中华优秀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中国法学研究的重要目标。法学研究工作者应以海纳百川的胸怀,研究人类历史上进行自我治理、探索良法善治的各种思想和有益经验。这意味着法学研究不仅要广泛吸纳哲学、历史学等人文科学和政治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成就并与其展开对话,而且要面对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时代,吸收自然科学的成果并与其展开对话。在此意义上,新时代需要立足中国政法传统并融通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大法学”。
(作者:强世功,系北京大学国家法治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