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在中小学生最反感的惩罚形式中,“罚作业”排在第三位,且从小学、初中到高中,学生越来越容易因惩罚而失去学习兴趣。
近日,湖南怀化宏宇中学一位老师为制止学生就餐浪费行为,推出了“浪费饭菜做题套餐:浪费一粒米做一道选择题,浪费一道菜做一道大题”的做法,引起网友热议。之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就该事件发文提示:制止校园餐饮浪费防止走偏。
实际上,不只是罚做题,教育活动中的惩戒误区还有很多。学习是为培养适应和推动现代文明社会发展的人而进行的一种教育活动,却变成做了错事需要付出的代价。在情感上将“学习”与学生两方对立起来,且不说为以后教育埋藏了负面心锚,我们也想问:饭吃不吃得完和做题目有什么直接关系?为什么把学习作为一种惩罚方式且认为效果“很不错”?教师为何会采取这样的方式惩罚学生?
这样的思考逻辑和教育方式需要我们深刻反思。
作业惩罚令人费解
众所周知,人的实践活动是由思想认识直接决定的,杜威曾将这样的思想认识总结为一种价值判断。他认为价值判断直接决定实际行动,通过实际行动传递价值理念与思想认识,以创造出相应的价值,三者形成“价值判断→指导实践→创造价值”的循环过程。文章开头所述事件中教师提倡和实践勤俭节约也是遵循这样的逻辑:认为浪费可耻→制止浪费餐食→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这是无可厚非的。
问题出在惩罚方式上。在学校教育中,学生出现违规行为需要对其进行相应惩罚,目的在于矫正其行为的同时对他人起到警示作用。采取学习惩罚措施以矫正学生不良行为的做法在学校教育中屡见不鲜。我们常听到“某同学因为上课期间闲聊被罚抄课文”“因迟到影响班级评分而被罚抄几十遍数学公式”“因未完成家庭作业导致全组同学集体罚抄几遍作业”……教师的这种惩罚方式因与学习挂钩显得冠冕堂皇进而大行其道,似乎没有足够的理由去反对。事实上,浪费餐食和做作业分属两个不同领域,且两种行为活动毫无关联,作业惩罚方式是不恰当、不合理的,是令人费解的。
最好的惩罚并不是让学生感到痛苦,而是尽可能采取富有表现力的、低代价的方式,让学生对错误的不良感受产生鲜明的印象,并形成情感定型,重塑正确的价值观。惩罚实施过程中须注意多种手段相结合,因材施罚,还可采用沟通交流、说理感化等方式,提高惩罚的有效性。
替换性惩罚治标不治本
教师对学生的惩罚基于教师的惩戒观念。教师惩戒观念包括对惩罚内涵的理解、边界的明晰、操作方式的选择等。惩罚学生最终是为了教育学生,并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惩罚学生也是有度的,重点在于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惩罚方式的选择甚至比惩罚本身更重要。
该事件中,教师不理解惩罚的内涵,不知道惩罚方式应针对违规行为本身,因此选择了一种替换性方式——做题,使得学生为了逃避作业而减少浪费行为的程度和频率。实际上,学校教育中的惩罚不仅要关注学生过错行为出现的频度和程度,更要关注过错行为动机的消减。替换性的惩罚方式只能阻止或遏制不良行为,但无助于彻底消除。涉事教师表示以作业为惩罚方式制止餐食浪费的效果立竿见影,但我们有理由推断,学生并不是顿时深刻领会到了浪费餐食的危害以及后果,而是因为逃避作业,并没有从意愿、动机层面得到消除。
辽宁师范大学田家炳书院暨教育学院院长傅维利认为:惩罚方式具有可选择性和可替换性,惩罚方式应直接指向“过错行为本身”,一般不轻易选择替换性惩罚方式。教师将作业作为浪费餐食的惩罚方式是典型的替换性惩罚,没有指向错误行为,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不良行为。
作业惩罚传递痛苦学习观
学习应该是主动的、积极的、快乐的事。学生对学习活动的认识与态度并非只有在特定的时间、针对性的课堂上才展开教育,常见的如班会课,常常是教师教导学生树立正确学习观和端正学习态度的主阵地。相反,学校决策者、教师的一言一行带来的是潜移默化的、根深蒂固的影响。
惩罚是权威通过一定的方式给有罪错行为的人带来一定的痛苦和耻辱。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学习成为学校教育生活中一种有效的管理与规训手段。此事件中,教师之所以将学习作为惩罚方式,一个隐性的错误的前提认识是:学习是强迫性的、是痛苦的,是让学生感到备受折磨的。或许,大部分教师将惩罚与学习结合起来,是为了“一举两得”:达到警示与规训作用的同时,还增加了学生的学习任务量,转而督促学生学习进步。但这实实在在地忽略了惩罚的意义和目的,且带给学生学习痛苦的暗示,适得其反。很多网友认为该教师的办法“效果很不错”,更是印证了学生也自然地认为学习是被强迫的、痛苦的、不得已而为之的。这就是潜移默化的影响后果,是教师传达给学生的潜在认识,何其危险!
学校教育中的惩罚是具有教育意义的,其教育性的实现基于惩罚主体对惩罚客体和程序做出适当的规定。在凸显惩罚的教育意义的同时,要进行理性分析、谨慎选择惩罚方式,避免引起更大的问题,如此才能使得学校教育健康发展,良性循环。
作业惩罚消解学生学习兴趣
将学习作为惩罚方式会助长学生对待学习的消极情绪。将作业作为惩罚方式使得学生在学习与痛苦、学习与耻辱之间建立一种人为的联系,使学生的学习兴趣转化为不快和憎恶。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孟万金曾对中小学生对惩罚的心理感受进行了研究,调查统计发现,中小学生最反感的惩罚形式中“罚作业”排在第三位,并且从小学、初中到高中学生越来越容易因惩罚而失去学习兴趣。学校惩罚存在的合理性在于其具有秩序功能和矫正功能。然而,作为一种消极的教育和管理手段,惩罚使用不当易于异化为破坏性教育力量。对浪费粮食的合理的惩罚方式应该指向对其行为的矫正,而非将学生的学习兴趣作为交换。学生勤俭节约品质的养成如果以失去学习兴趣和动力为代价,不免令人担忧。
学校教育的目的之一是学会终身学习,在提倡好学、乐学的今天,课业任务量已经使学生的学习兴趣与态度面临挑战,学习积极性的调动、学习兴趣的培养已然是当前学校教育中的重要课题。我们怎能一边致力于学习兴趣的培养,一边却又亲手毁灭它呢?
希望有关惩戒误区的讨论能在相关群体中引起重视。我们需要慎重选择惩罚方式,把握惩罚尺度,追寻惩罚智慧。以恰当的方式引导学生改过迁善,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彰显积极的人生态度。
(作者:于丽芳,系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吕世虎,系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