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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12月04日 星期五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

    96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全部乔迁新居

    作者:本报记者 任 欢 《光明日报》( 2020年12月04日 01版)

        【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易地扶贫搬迁是针对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实施的一项专项扶贫工程。世世代代生活在大山深沟里的贫困群众,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在短期内实现住有所居、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一揽子解决了脱贫致富和长远发展问题。

        国务院新闻办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宣布,“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已全面完成,96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全部乔迁新居。

        据介绍,“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全国累计投入各类资金约6000亿元,建成集中安置区约3.5万个;建成安置住房266万余套,总建筑面积2.1亿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80.6平方米;配套新建或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6100多所、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万多所、养老服务设施3400余个、文化活动场所4万余个。

        赵辰昕介绍,截至2019年年底,已有920万贫困搬迁群众实现脱贫,剩余的40万贫困搬迁群众各地已完成相关退出工作,目前正在接受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贫困群众易地搬迁后就业能力明显提升,据统计,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从2016年的4221元提高到了2019年的9313元。

        同时,也有一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面临一定难度。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表示,人社部与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力度,目前已累计帮助358万搬迁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赵辰昕表示,2019年以来,随着各地易地扶贫搬迁的建设任务陆续完成,工作重心已经开始逐步转移到后续扶持。2020年上半年,发改委联合多部门出台《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等,“在整体框架之下,人社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也陆续出台实施就业帮扶、社区治理等政策,可以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支持体系正逐步形成”。

        “同时,全力保障后续扶持资金。”赵辰昕介绍,考虑到部分大型特大型安置区承担了很多同步搬迁户,按照原有的筹资标准,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存在短板。为了弥补不足,2019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专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5.29亿元,支持贵州、云南、广西等省区大型安置区补齐配套教育、医疗设施的短板。

        易地扶贫搬迁涉及近千万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如何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对此,发改委地区振兴司司长童章舜表示,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搬迁的初心就是脱贫。脱贫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调高胃口。

        “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我们不仅建设了数百万套安置住房,还配套建设了一大批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新建和改扩建了一大批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设了一大批配套产业就业项目。不仅让近1000万贫困群众从以前居住的土坯房、茅草房、危旧房搬进了宽敞明亮、安全牢固的新房,解决了他们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而且让搬迁群众脱离了生存环境恶劣的特定‘贫困空间’,阻断了贫困的代际传递。通过这几年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易地扶贫搬迁改变的不仅是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环境,还使他们获得了更加均等的发展机会,让他们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可以说,易地搬迁让老年人更加幸福,让年轻人更有希望,让小朋友更加阳光。”赵辰昕说。

        (本报记者 任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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