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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11月30日 星期一

    扫除盘踞一方的“地下执法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山西朱强黑社会性质组织

    作者:本报记者 李丹阳 《光明日报》( 2020年11月30日 04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将收官。近三年来,专项斗争极大震慑黑恶违法犯罪的同时,涉黑涉恶案件执法办案中的一些难题也逐个破解。

        一些典型案件中,不少黑恶组织正逐渐摒弃原来的明火执仗,转向更加隐蔽的跟踪滋扰、恶意举报诬陷、恐吓示威等手段。这些行为此前难以定性,但随着专项斗争推动相关法律政策文件的出台,此类行为被归为“软暴力”,成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软暴力”通过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实施犯罪,形软而实硬,其危害毫不亚于传统的暴力犯罪手法。2019年12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朱强等59名被告人涉黑案,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山西朔州近20年,靠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手段在当地充当起“地下执法队”,最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一举拔除。

    “威名”在外的“大人物”

        过去在山西省朔州市,不少生意人都知道“大人物”朱强。

        朱强,男,1973年生,朔州市山阴县人,大学学历,曾在山阴县煤管局工作。明面上,朱强称得上是一个有“身份”的体面人。2001年曾驾车巡回宣传北京申奥,历时两个月途经29省,得到过一些表彰。这些光环让他在社会上“很吃得开”。

        但知情人称,朱强积恶已久。1996年的一天,朱强等人酒后在山阴县某水泥厂门口拦截途经于此的朔州市公安局车辆,欲行搭乘。遭拒后,当即大打出手,将公安民警打伤。“警察都敢打”,此举一时“轰动了山阴县”。

        “不只敢打警察,还敢惹干部”。此后几年间,朱强投资煤矿发家后放起了高利贷,为获取更多非法利益,多次找人寻衅滋扰当地党政干部。

        2008年左右,朱强团伙逐渐笼络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开始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12年夏天,朱强纠集20多人当街对山阴县某住户进行恐吓,他们手持凶器大声叫骂,并砍落门前悬挂的灯笼,周边住户吓得紧闭院门,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而这一切只为拉拢朔州市国家税务局某干部,摆平其兄嫂的债务纠纷。事后,朱强非但没受到处罚,还和该干部建立了“交情”,有了“保护伞”。

        至此,朱强团伙完成了“威名”的原始积累,在实施犯罪时已不必大打出手,往往只需“报上名号”。

        与一些“以商养黑”的黑恶组织相比,朱强敛财的方式显得“简单粗暴”,主要靠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手段赚“快钱”。

        山阴县是煤炭大县,有“煤乡”之称。“朱强作案专挑经济条件较好的煤矿主,县里没几个煤老板没被他找过。”参与案件侦办的忻州市公安局民警说。

        案卷信息显示,几年间,朱强向山阴县多名煤矿经营者实施敲诈勒索累计3000余万元,单笔最高1000万元,在山西省实属罕见。“来了就被盯上,谁还敢来山阴做生意?朱强一伙人的恶行真把山阴的营商环境搞坏了!”山阴县委领导至今提起朱强仍痛心疾首。

        随着组织实力的增强,朱强等人的作案范围从煤矿领域逐步扩大到民间婚恋纠纷、事故处理、征地拆迁、寻仇平事等。

        给人“下套”再出面“平事”,从中攫取巨额财富,这套伎俩让朱强团伙屡试不爽。渐渐地,一些不想通过正当渠道解决的事情,都会找到朱强这里来,朱强组织俨然充当起民间的“地下执法队”。

    异地侦办,38人团伙连根拔除

        在近20年时间里,朱强团伙靠“黑金”开起了赌场,放起了高利贷,并开办当地最大的卖淫嫖娼场所。其势力范围扩大到大同、吕梁、太原及北京、天津等地,逐步发展成为朔州市实力最强、名声最响、危害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对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积恶成祸。随着多起案件的线索归拢到一起,朱强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引起了省里的重视。2018年5月21日,山西省公安厅指定忻州市公安局异地侦办此案。

        “朱强等人在朔州山阴等地盘踞10余年,难免与当地党政机关、执法司法机关部分工作人员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关系,本案最初由当地公安机关侦办就出现了通风报信等干扰办案的情况,这是案件交由忻州市公安局异地侦办的原因。”山西省委政法委案件督办处副处长郭建岗说。

        由于案发周期长,时间跨度大,犯罪形态多,案件取证阶段困难重重。“最难的是很多被害人遭到侵害后惧怕报复,大部分没有报警求助,甚至在我们通过其他线索联系到他们取证时,仍然选择回避或躲藏。”专案组民警说,为了不漏掉每个线索,专案组辗转多地,询问被害人、证人650余人,形成卷宗136本两万余页。由于涉及人员多、罪名多,犯罪事实多,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出检察建议200余条。同时,专案组还研判梳理出59条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线索,涉及人员100余人,已全部移送纪委监委。

        朱强等人在作案中采取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此类手段能否构成犯罪,一直是扫黑除恶包括打击其他刑事犯罪中长期困扰基层执法司法机关的难题。2019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4份法律政策文件,对“套路贷”“软暴力”等犯罪手段作出明确界定,极大提高了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2019年10月11日,历时7天审理,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朱强等59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朱强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朱强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达38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作案50余起,涉及14个罪名;以非法手段大肆获利敛财,截至2018年5月,朱强账户资金交易总量为7.65亿余元,骨干成员董德宽账户资金交易总量为2.28亿余元。

        2019年12月3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朱强等人的上诉,维持了原判。全案全诉、全诉全判,全判无缓,曾经称霸一方的朱强黑社会性质组织终于被连根拔除。

        (本报记者 李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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