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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 志
    光明日报 2020年11月30日 星期一

    五位驻村法律工作者的普法送法故事——

    把“遇事找法”的念头种到农民心里

    作者: 《光明日报》( 2020年11月30日 07版)

        图①:浙江湖州市德清县乾元镇金火村,法律工作者向村民解读我国首部法治乡村建设条例——《湖州市法治乡村建设条例》。倪立芳摄/光明图片

        图②:安徽淮北市普法工作者在烈山区古饶镇新店庄农户家中宣传反家暴知识。张锋摄/光明图片

        图③:江苏徐州市贾汪区塔山镇殷庄村村民在展示市司法局发放的《民法典应知应会200条》。王应举摄/光明图片

        江西贵溪市人民法院泗沥人民法庭法官周淑琴(左)向尹家村村民了解情况。新华社发

        编者按

        在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并提出“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等明确要求。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细落实,广大农村地区不容忽视。近年来,各地纷纷探索“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制度,一大批律师等法律工作者驻村提供法律服务,在广袤乡间积极普法、调解纠纷、提供法律援助,在加快补齐乡村治理法治短板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光明智库邀请五位驻村法律工作者,讲述他们在农村法律服务中的亲历与感受,并请专家就“十四五”时期如何强化驻村法律服务工作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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