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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11月20日 星期五

    “截屏社交”也该有礼仪和规则

    作者:莫洁 《光明日报》( 2020年11月20日 04版)

        【新闻随笔】

        如果要评选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应用利器,截屏肯定榜上有名。看到有趣的、有用的内容,截屏一下,静静地放在自己的手机和电脑里,倒也没事。不过,还有一类情况是,两人或者一个小微信群的私下聊天记录被截屏后转发至朋友圈或者其他群组。这种操作早已十分普遍,可以说已经融入我们的社交环境。

        截屏已经成为新媒体时代的一种社交风潮。有人甚至将其列为互联网时代的“米兰达警告”:你有权在网上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可能被截屏。

        同样一个人,与不同人的私下交流,基于不同的关系,扮演的也是不同的角色和身份,这决定了他们扮演的方式也是不同的,不仅包括内容的选取与叙事风格,而且包括语气词乃至表情符号、表情包的使用。参与聊天的双方和多方,也都默认本次聊天的边界所在。因此,当本应在一定边界内的私下聊天内容被转移至边界外,没有当事人不会感觉到被冒犯。这种冒犯中,既有自我呈现方式被推至前台的尴尬,也有信任被辜负的恼怒。

        在前移动互联网时代,不将两人私下聊天内容随意转述给第三者,尤其是在两人有不成文的保密约定下,一直被认为是重要的社交礼仪。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和智能硬件的快速迭代,截屏功能应运而生,“傻瓜”到只需要点击两下屏幕即可。这极大地扩展了信息传播的空间,也为这种聊天记录的二次传播创造了条件。截屏社交“重度患者”,无论是出于“晒”的虚荣还是出于“嘲”的讽刺,归根结底都在于没有边界感,或者说在技术便利的迷惑下模糊了公与私的界限。

        截屏社交的“流行”,让不少人心生对信息传播失控的恐惧。这种心理,自然也会影响个体对表达边界的重新评估和界定。考虑到可能被截屏的风险,畅所欲言变为欲言又止,更多人在表达时变得小心翼翼,习惯自我审查。这样一来,我们将失去什么?讽刺的是,在表达和沟通这件事上,我们所得到的和失去的,竟都是由同一个原因造成的。不过好消息是,有的软件应用已设计有截屏提醒功能,一旦有人进行了截屏操作,该提示会出现在被截屏的聊天群组中。

        截屏就一定意味着真实吗?未必。有截就有舍,截屏不可避免地会对原有的语境造成破坏,至多只能说是部分真实,而非全部真实,从整体来看还有可能是伪真实。而且由于截屏的性质属于静态快照,无法反映关于截屏信息的任何更新。这种信息扭曲并不是危言耸听。在新闻报道中,截屏为真但事件反转的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更有甚者“勾搭”大V伪造截屏,成功造出一些媒介事件。

        让人困惑的是,截屏社交导致的聊天记录二次传播,如果只是在私人领域发生,尚可以道德的要求进行约束,尽管它的普遍发生让道德约束显得无力。然而,不少聊天截屏被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广泛使用,彻底从私人领域被推入公共舆论场。除去信息制造者主动为之,媒体的这种操作偏好,也从侧面印证了当前新闻报道碎片化、注重现场感的“一手化”的规律及特点,但却似乎很少有人对如此操作是否侵犯信息制造者的隐私权提出疑问。

        在一些媒体的操作中,截屏中发言者的头像、昵称等显示个人身份的消息被做了马赛克等模糊处理,发言者的身份与发言内容之间的关联被切断,这多被认为是对发言者隐私的保护,但吊诡之处也正在于此,缺少发言者个人标识的内容也很难被界定为隐私。当然,并不是说截屏不能被应用于公共传播,而是意在强调,这种截屏的使用应是在一定规则指导之下进行的。何种聊天内容应该被算作隐私?属于隐私内容的聊天记录二次传播应遵循什么样的规则?二次传播或者N次传播者该履行怎样的义务?信息传播的自由与权利保障该如何平衡?以上这些问题都亟待进一步明确。

        置身截屏风潮,适合重温传播学者麦克卢汉的著名理论:媒介本身而不是媒介所提示的内容,才是真正有意义的讯息。我们要拥抱技术进步,也该与时俱进丰富数字时代的社交礼仪内涵与信息传播规则。

        (作者:莫洁,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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