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20年11月16日 星期一

    智慧司法释放创新“红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成就巡礼之三

    作者:本报记者 陈慧娟 《光明日报》( 2020年11月16日 03版)

        公正、高效、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法治建设追求的目标。大数据、互联网、区块链、云计算等新兴技术虽然不是目标本身,但却在深层次上推动着这一目标的实现。运用新技术进行智慧司法,不仅带来程序、观念和理论层面的变革,还更深层地影响着法治体系和法律规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智慧司法发展走上了快车道,全国各司法机关的智慧应用不断涌现,为司法实践带来了全新机遇。

    提高程序效率

        近年来,“张学友演唱会上逃犯被抓”的新闻,屡屡成为热搜。这些跨越时间得以解决的悬案,要部分归功于人工智能技术。在逃人员的踪迹,通过人脸识别往往会触发智慧警务平台自动报警。

        2020年3月,海南首例企业向大海倾倒建筑垃圾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该案中,倾倒垃圾的频率、范围难以确定,倾倒行为也难以被现场抓获,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多次使用无人机取证固定了证据。

        这些高新技术,不仅使个案成就了以前难以完成的工作,更整体提高了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

        一直以来,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同样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实际上,程序效率正是程序公正的核心。

        人工智能分担了大量事务性、基础性工作。随着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法律条文和相似案例智能推送、庭审语音识别、要素式智能审判、裁判文书智能纠错等司法人工智能应用,极大提高了广大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质效。而大幅提升单位时间内结案数量,也为应对疑难案件争取了资源与时间。

        效率之外,追求个案的实体公正是司法实践的价值目标之一。确保实体公正实现的前提条件是司法裁判过程中法律适用的平等与统一。但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事实相同的案件在不同法院甚至同一个法院的不同法官中,可能出现相距甚远的判决。这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信息化手段是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审判能力的重要抓手。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类案智能推送系统”上线运行,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技术,自动推送与案情或争议焦点相匹配的类似案例,为法官裁判提供参考。同时研发了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理系统,帮助各个环节办案人员依法、全面、规范收集和审查证据,统一裁判尺度,保障司法公正。

    扩大群众参与

        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与需求都在不断提升。要想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法治进程,首先需要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信息渠道。

        “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成为司法为民的重要方式。人力无法完全覆盖的领域,交给技术完成。以司法部建设的中国法律服务网为例,该网实行“大服务”模式,开通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即时咨询、刑事案件智能咨询等功能,上线微信小程序,办事功能丰富,上线以来累计访问14亿人次,法律咨询1000万人次,在线办事150余万件。

        司法的公信力还在于司法公开的广度与深度。

        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引起舆论争议的问题不少失之于“说理性不强”。检察机关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决定是如何产生的。

        2020年11月10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里,一起故意伤害案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正在进行,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与此同时,此次公开听证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向社会公众进行现场同步直播。

        让“检察听证”更深入走进公众视野已经写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

        审判环节,法院建成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从审判活动到法院情况、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活动,在各审判环节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截至2020年10月底,中国庭审公开网已累计直播庭审超过984.73万件,观看量超过295.16亿人次。

        在人工智能时代,司法公开的内在意涵已经由面向当事人扩大为面向社会公众,实现了个案公开与审判事务公开的有机结合。也应看到,司法公开的深化,有助于司法人员提升规范自律,司法机关的权威性与公信力获得了更为有效的提升。

    转变治理理念

        技术发展除了带来新的助益与可能,也催生出专属于互联网领域的全新社会关系和纠纷形态,考验着司法回应的“敏感度”。

        互联网法院是“互联网+”行动的产物。2017年以来,在杭州、北京、广州陆续设立的三家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部分涉互联网纠纷案件,构建身份在线核实、证据在线提取、信息在线流转的互联网审判模式。其中运用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固证存证手段更是前沿技术在司法领域的深度运用。

        更重要的是,互联网法院对网络侵权、虚拟财产、数据权利、网络安全等权利边界、行为规则加以明确,推动完善与互联网时代相适应的司法机制和诉讼制度。

        智慧司法的不断深化还为社会治理和司法改革提供了参考。通过对平台矛盾纠纷类型、多发纠纷领域、多发纠纷人群、纠纷处理的方式等数据的深度开发和研究,可以助推社会治理理念向精准实际、宏观微观兼顾转型,最终做出合乎实际需求的治理决策。

        目前司法行政大数据已初步形成,与公安部人口库、民政部婚姻库、自然资源不动产库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汇聚各业务数据14.4亿条。有的地方通过大数据应用,形成了法律法规适用频度、部门履职、执法效能等多维度分析评估指标体系。有的地方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分析,在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有效感知社情民意、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报记者 陈慧娟)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