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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11月10日 星期二

    “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作者:杨舸 《光明日报》( 2020年11月10日 16版)

    (更多评论内容请扫描二维码进入光明日报微信公众号“‘十四五’新词典”专题)

        【“十四五”新词典】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全文发布,其中关于人口政策的内容引人关注。

        《建议》提到,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短短70余字,折射出“十四五”时期人口政策的重要变化,这一变化集中体现在包容性、全面性、前瞻性和均衡性这几个关键词上。尤其是“生育政策包容性”的表述,应属首次提出。

        “包容性”是指社会主体能够包容客体的特性,通常是指社会某一方面的多元化、和谐共处的状态。“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首先是要将生育权利还给家庭和妇女,放宽对生育的限制,解决“想生”但“不能生”的问题,从政策层面上消除对多生、早生等行为的歧视,优化制度设计,包容各种生育状态。这不仅是维护女性和家庭的生育权,更是保障儿童的生命权和生存权。与此同时,还要建立生育包容性的制度环境。眼下,应尽快逐一清理不合时宜的相关法规及政策,增强公共政策对生育更广泛的包容性。

        “全面性”,意味着人口政策不仅在生育环节,也在抚育、养育、教育等全生命周期给予支持。从不同机构的调查结果可知,养育成本、母亲职业选择、学前照料等是家庭生育决策的主要考虑因素,人口政策必须要从婚育假期、生育津贴、劳动权益保障、托幼照料、儿童教育等多层次、全方位地支持家庭生育和儿童成长,解决“能生”但“不想生”的问题。据了解,欧洲是全世界生育率最低的地区之一,欧盟国家的“家庭友好”政策体系为推动该地区的生育率回升发挥了很大作用。我国家庭福利制度建设才刚刚起步,需要设计和建设匹配中国国情的政策体系,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和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家庭的生育意愿。

        人口政策必须具有前瞻性,这是人口规律决定的,也是我国多年人口政策的经验总结。“十四五”时期的“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不仅要着眼于20年、30年,更要有50年乃至100年的视野。人口变化是缓慢而漫长的过程,基期的一个指标波动,会传导至半世纪后的另一个指标变化。从结构变动方面来说,我国在20世纪60年代的生育高峰,直接导致“十四五”时期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当期的出生性别比偏高现象会使得20年、30年后出现婚姻挤压问题。这意味着,人口政策调整的效果常常需要经历一代人或几代人后才能得到体现,必须从战略高度,用长远观点来审视。

        人口发展的“均衡性”要求人口自身的规模、结构、分布、素质等要素之间相互协调,而且人口与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外部因素之间也要相互匹配。“十三五”时期,我国已经提出了“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目标,“十四五”时期将更加突出“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要求。人口素质既包括体能健康素质,也包括智能科教素质和精神文明素质。国务院发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已经将健康知识普及、健康生活倡导、医疗服务优化和健康环境促进等行动列入重要的社会发展目标,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健康中国行动以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为核心,是提升全体国民健康素质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国处于由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上也处于高质量发展的攻关期,人口转变后的劳动力供给下降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需要以劳动力素质提升来对冲和弥补。新一轮科技革命将带来国际竞争格局的重新洗牌,未来综合国力的较量也是知识型人才的比拼,全面提升人口素质是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本保证。

        (作者:杨舸,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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