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坚决扛起“省负总责”责任,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在工作中,云南建立健全了责任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帮扶体系、社会动员体系、监督体系、考核评估体系等制度,把各类问题精准定位、分级分类、量化实化,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确保今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在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细化量化标准、保障支持政策、建立项目库、明确工作任务等重点环节,做到标准清、政策清、项目清、任务清。通过推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饮水安全保障、产业就业扶贫、兜底保障等措施,精准扶贫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底全省贫困人口减少到44.22万人,8502个贫困村有8073个脱贫出列,88个贫困县有79个实现脱贫摘帽,99.6万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挪穷窝”“斩穷根”,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族脱贫9个。全省剩余的44.2万贫困人口、429个贫困村、9个未摘帽县目前已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
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做好疫情灾情加试题,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探索解决相对贫困的方法和路子,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提供云南经验。
(作者:陈舜,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