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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高温补贴何时不再“蒸发”

    作者:王石川 《光明日报》( 2020年08月25日 16版)

        【新闻随笔】

        有的被克扣,有的标准十几年不变——你拿到高温津贴了吗?据“新华视点”记者近期在多地调查发现,一些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未发放到位,有的劳动者表示与去年相比大幅“缩水”。某平台外卖骑手告诉记者,去年还有高温津贴可拿,今年到目前什么都没有。

        高温津贴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尽管舆论年年聚焦,监管部门年年重申,但一些劳动者偏偏拿不到。表面看,“蒸发”的是高温津贴,实际上,遭折损的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2012年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且不能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头顶烈日,身处热浪之中,劳动者高温作业于情于理于法都该获得应有的保障,如果用人单位无视规定,拒不发放高温补贴,就侵犯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劳动者拿不到高温补贴,大抵三个原因。一是用人单位缺乏法治意识,更缺乏人情味和人文关怀;二是监管部门缺乏履职意识,不能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三是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强,缺乏强有力的博弈能力。

        不能催逼劳动者直接向单位“叫板”,因为他们大都处于弱势地位,不敢“因小失大”。同时,维权成本过高也让不少劳动者望而却步,不愿为了这笔钱去维权。因此,让劳动者及时、足额拿到该拿到的高温补贴,最好的方式就是健全举报渠道,使监管部门闻讯而动,主动查处。正如报道所提及的,一些地方正在陆续开展2020年高温津贴发放相关专项检查行动,督促一些用人单位为员工补发高温津贴。

        报道中有个细节耐人寻味。江苏某市近期在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检查时发现,虽三令五申各用人单位不打折扣地将高温津贴发放到位,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未按月支付等常见问题,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工厂、住宿餐饮等行业。这也证明,发放高温补贴,光靠“令”和“申”,基本上没有太大效果。

        怎么办?除了出台文件和重申之外,监管部门尤需走进企业,走到高温作业现场,走到劳动者中间,倾听劳动者的心声,核查用人单位有无违规行为。通过固定证据后,依法依规处理伤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

        在这个过程中,有关工会组织也要主动作为,用积极行动“刷”存在感,用实际效果赢取劳动者信任,用常态化机制完成自身的角色定位。不久前,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态势不断巩固的情况下,因时因势调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这足以说明工会完全可以依法依规履行责任,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上有一番作为。只有监管到位,工人才会对“娘家人”——工会更信赖,更有归属感。

        高温津贴虽然并没有多少钱,但关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关乎监管部门是否尽职,以及如何创设让劳动者更有获得感的劳动环境。从这个角度看,除了关注高温补贴按时发放外,还应关注一些地方高温津贴为何多年不上调等问题,以更好地完善政策、保障劳动者权益。

        (作者:王石川,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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