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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8月23日 星期日

    创新方式方法 让爱国卫生运动长期发挥作用

    作者:鲜静林 《光明日报》( 2020年08月23日 06版)

        【把脉】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诞生于60多年前的爱国卫生运动再次走进我们的视野,成为全社会的一致行动。作为中国公共卫生治理的伟大创举,爱国卫生运动的实践揭示了公共卫生问题不只是简单的医学技术问题,更是一个社会治理问题。

        当前,疫情威胁仍未解除,爱国卫生运动仍需继续。这次疫情让全社会深刻地意识到,我们面临着更加复杂多变、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公共卫生问题,凸显了爱国卫生运动在新时期这一卫生治理实践的必要性。如何把爱国卫生运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共卫生治理体系中,使之焕发新的生机活力,值得进一步思考。

        我们应该汲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经验启示,在新时期坚决避免爱卫会职能逐步淡化、机构被边缘化、社会影响存在弱化的趋势,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运动的体制机制并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发挥在公共卫生治理中的独特优势。

        作为全民参与的群众性卫生活动,爱国卫生运动应为公众参与提供更好的平台和更畅通的渠道。现代治理理念主要体现在强调多元主体合作共治,体现参与性;强调协商合作,注重互动性;强调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突出现代化;强调社会自治,体现自主性等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将人民的健康放在优先位置,为公众参与提供更好的平台和更畅通的渠道,适应“互联网+”的大环境,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移动终端App等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和传播媒介,探索适应群众日常生活方式的技术方式来增加社会动员的影响力和吸引力。要确保在法治思维下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促使其逐渐进入法制化轨道,保证公众理性参与,实现规范化管理,避免运动式参与产生的剧烈性及负面后果。

        爱国卫生运动不能仅靠政府推动,而应该吸纳社会各界,打造治理“共同体”。由于公共卫生风险的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完全超越了传统健康治理模式的边界,单一政府管理模式难以有效应对。要借助爱国卫生运动的平台,把多元化的利益相关主体吸纳到公共卫生治理体系中来,共同打造去中心、柔性化的公共卫生“共同体”治理结构。注重使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社会公众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在公共卫生领域风险的识别、研判、评估和处置等各个环节,都能够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话语权和参与权,进而逐步形成政府负责、市场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全方位、立体化公共卫生治理新格局。

        要使爱国卫生运动长期发挥作用,还需要建立法规体系,健全治理机制。目前,全国已经有20余个省(区、市)发布了地方性的爱国卫生法规,但国家层面还没有爱国卫生的法律规定。这就需要全社会关注国家立法、完善地方政策。要立足于建立全民动员的新机制,着眼克服公共卫生治理机制建设的相对滞后性,认真总结多年来爱国卫生运动的经验,从风险识别、预防预控、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入手,真正构建起科学高效的公共卫生治理机制。要健全政府与公众良性沟通机制。通过充分的信息交流,快速、有效、精准地回应社会关切,减少各种非理性行为的发生,杜绝谣言惑众,促进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尽可能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运行的不利冲击与负面影响,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掌控力。

        此外,还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基层治理。立足于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来创新方式方法。要突出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深入到街道、社区(村),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和网格化、地毯式治理,从而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并培养市民、村民的主人意识、自主管理意识和社区空间概念、家园概念,及时把公共卫生风险化解在基层、把疫情防控落实到基层。

        爱国卫生运动还要注重生态治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新时期的公共卫生,应该不断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要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警惕卫生运动对环境的过度干预。埃博拉病毒感染、SARS、新冠肺炎等新发传染病具有与传统传染病不同的特点,常与生态平衡破坏、野生动物捕猎有关。其实,许多致病的病毒已经在自然环境中存在了许久,在自然状况下,病原体与动物长期共处,达成了某种平衡。在公共卫生治理中,不要轻言“战胜”病毒,而是更要注重保持人、动物、微生物的生态“平衡”,避免野生动物携带病毒传播到人类社会的可能。

        (作者:鲜静林,系甘肃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甘肃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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