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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7月18日 星期六

    推进香港“一国两制”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作者:李环 《光明日报》( 2020年07月18日 02版)

        法治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对香港而言,法治是港人珍视的核心价值,是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基础,也是“一国两制”实践的根本遵循。此次香港国安法的出台实施,不仅有助香港尽快从2019年“修例风波”中走出,恢复法治与社会秩序,更有助推进香港的“一国两制”实践继续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在依法治国基础上依法治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不断强化依法治国的理念。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2015年7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法对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港澳同胞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提出原则要求,即第十一条第二款“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第四十条第三款“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香港特区作为中央政府辖下的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有责任、有义务维护国家安全,这点毋庸置疑。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十三个方面需要坚持和完善的制度体系,其中包括“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此次决定中的涉港内容为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埋下伏笔。

        2020年5月全国两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以及7月1日生效的香港国安法,充分贯彻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具体表现为:在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基础上,依法行使了中央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权力;规定了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实施恐怖主义、勾结外国及境外势力等四个方面的罪行。此外,这部法律还规定了特区政府要“通过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

    为香港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提供坚强支撑

        香港国安法出台以来,得到绝大多数香港居民的支持,也得到不少国家的认同。然而,美、英、澳、加等西方国家却多有指责,甚至危言耸听称香港进入“一国一制”时代、港人权利受到严重损害,并启动所谓“制裁”。实际上,维护国家安全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根本利益和核心利益。香港国安法旨在堵住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改善香港本地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存在的不健全、不充分情况。至于“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中国政府会坚定不移地推进,确保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对中国而言,“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并指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而对有些西方势力而言,“一国两制”的实践地香港是“两制”凌驾于“一国”之上的“法外之地”。尤其是近些年随着中国外部环境的日益复杂、严峻,香港成了大国博弈的短兵相接之地。中国出于捍卫国家主权、安全的考虑,当然不会容许香港一直存在维护国家安全的缺口。而美国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不会轻易放弃对香港事务的介入与干预。

        此次从国家层面制定香港国安法,是中央政府的权力与责任所在,也是对香港回归23年来一直未能完成宪制责任的一种“督促”。国家层面的立法,并不代表香港特区政府可以不再进行本地立法。香港仍需要尽快完成自己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宪制责任,即就香港基本法第23条进行本地立法。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中央和特区需各尽其责,互相配合。

        香港国安法作为一部在香港实施的全国性法律,针对的只是极少数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与活动,维护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安全与利益。香港国安法的出台,当然不是一些西方政客口中“‘一国两制’的终结”,而是维护和完善“一国两制”治理体系、推进香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重要一步。

        (作者:李环,系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港澳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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