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据新华社电(记者杨帆)办公桌上定格的日历、没有吃完的饼干,椅背上搭着的外衣……5年过去,但在河北省肃宁县公安局很多同事眼里,时任政委薛永清的一切历历在目。
2015年6月8日深夜,在肃宁县西石堡村,犯罪嫌疑人刘双瑞手持双管猎枪,先后打死同村2人,打伤3人。6月9日凌晨1点多,薛永清闻讯后率队赶到。
他一面调动警力和枪械装备,一面令现场车辆全部开灯,对藏身暗处的犯罪嫌疑人形成威慑,搜捕工作随即展开。
凌晨3时许,村东突然传来枪响,薛永清带队围捕。驯犬员袁帅带着警犬冲进现场,被躲在暗处的犯罪嫌疑人开枪击中。薛永清急呼队员送袁帅就医,同时冲上前去把大家挡在身后。
抓捕点最后聚焦在犯罪嫌疑人家的老宅。天色渐亮,陆续有村民外出,如果形成围观,将引发更大隐患并给犯罪嫌疑人带来可乘之机。薛永清决定速战速决,5时10分总攻开始。在部署完外围力量后,他带领县公安局纪检书记张志宏和4名警员进入搜捕。
院里屋内都没有人,薛永清注意到门旁立着一把梯子,他判断屋顶将是犯罪嫌疑人最有可能藏匿的地方。当时屋檐下剩张志宏和薛永清两人,薛永清很自然地把张志宏向后一推,自己一手拿枪,一手扶着梯子,慢慢向上爬。
“以一个老警察的经验和常识,他应该清楚凶险程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就在屋顶,手持杀伤力很大的双管猎枪,后果会是什么。”张志宏回忆说。
没容多想,屋顶震耳的枪声响了。探过屋顶的薛永清重重摔落地上,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走投无路的犯罪嫌疑人最终得到应有的惩罚。
自1989年入警后,薛永清始终尽职尽责、身先士卒,每逢突发事件发生,总是把自己分到最危险的一组。他曾经当选全国公安经侦系统先进个人,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经侦专家”“河北省新长征突击手”。
2015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薛永清“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薛永清“人民卫士”称号,河北省政府批准薛永清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