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20年05月27日 星期三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波代表:

    补齐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短板

    作者:本报记者 李晓东 周洪双 《光明日报》( 2020年05月27日 07版)

        2020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就必须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尤其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急需建得起、用得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波代表说,当前,全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新、改、扩建了大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不断提高。然而,目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闲置比较普遍,常常沦为“晒太阳”工程。以四川省为例,2008年至2018年建设的11860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率仅占52%,直接影响工程环境效益。

        王波代表认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不理想的主要原因是运行电费较高,占总运行成本的50%至70%,远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40%至50%。

        目前我国有四种电价类型:一般工商业用电、大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居民生活用电,费用依次递减。今年4月,四川抽样调查了全省21个市(州)190套不同规模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49.47%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按照一般工商业收费,像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样采取大工业用电类别收费的仅占4.74%,按居民生活用电计价的占23.68%。按照这三种收费类别,处理规模30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设施,农村运行成本为3.3万至3.8万元/年,城镇仅为2.6万至3万元/年。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改用最低的居民生活用电计价,则只需要2.4万至2.8万元/年,比现行节约8500元至9950元/年。

        王波代表分析,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电价政策优惠较少,现有国家层面政策主要针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仅有少数省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用电优惠政策。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得起、用得上”,王波代表建议,国家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优惠政策性文件,指导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电价;对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基础电价;实行分时电价优惠政策,可试行“高峰时段电价不上浮、低谷时段正常下浮”。

        (本报记者 李晓东 周洪双)

    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1985.01 - 2009.12)
    中华读书报
    中华读书报(1998.01 - 2010.08)
    文摘报
    文摘报(1998.01 - 2010.08)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博览群书(1998.01-2009.08)
    书摘
    书摘(1998.01-2009.08)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