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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5月13日 星期三

    易地搬迁“挪穷窝”还要“能致富”

    作者:宁阳 《光明日报》( 2020年05月13日 02版)

        【光明论坛】 

        “一个都不能少”,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陕西省考察时强调:“易地搬迁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实现贫困群众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途径。搬得出的问题基本解决后,后续扶持最关键的是就业。乐业才能安居。解决好就业问题,才能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防止返贫。”截至目前,全国易地扶贫搬迁960多万贫困人口,中西部地区还同步搬迁500万非贫困人口,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规模,这在人类迁徙史和世界减贫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壮举。现在“搬得出”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如何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后半篇文章”,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让易地搬迁群众开启安居乐业新生活成为关键问题。

        确保易地搬迁群众端稳就业饭碗。易地搬迁不能一搬了之,也并非一搬就行。搬迁只是手段,脱贫才是目的。帮助搬迁群众就业是后续帮扶的重点。扶上马还要送一程,要采取多元化帮扶措施帮助搬迁群众就业,实现搬迁群众稳定脱贫。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于务工就业产生的影响,抓住全国复工复产进度加快的有利时机,有序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对搬迁群众要加强技能培训,使其拥有一技之长,实现稳定就业。通过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发展设施农业、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进一步拓宽搬迁户就业渠道,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用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支撑脱贫攻坚,真正实现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加快易地搬迁群众由农民向新市民转型。易地搬迁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重建工程,不只是“挪穷窝、搬新房”,还需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够衔接配套。按照“保障基本、缺啥补啥”的原则,同步配建教育、卫生、文化、交通等基础设施,让配套设施共建共享、公共服务覆盖到位,做好医保、社保、户口迁移等工作,保障搬迁群众实现就近就医、适龄子女就近入学,切实解决好搬迁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衔接好搬迁群众农民和新市民“两种身份”,从乡村到城市,从农民到市民,这是一个急剧变化的过程,要打消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从农村到城市的顾虑,帮助搬迁群众消除内心的自卑感与隔离感,增强安全感、幸福感和归属感,加快实现由农民向新市民的转型。

        促进易地搬迁群众真正实现社会融入。易地搬迁虽然是解决不适宜生存地区群众实现脱贫的根本途径,但对搬迁群众来说,往往对这一方水土深深留恋,存在着“故土难离”的情结,搬迁后离开了原来生活的熟悉环境和社交网络,难免会出现社会融入困难的问题,易地搬迁群众在思想上和心理上融入社会殊为不易。因此,政府、社会、社区要多方出面,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有力有效的工作,引导搬迁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更新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逐步适应新环境、融入新生活。营造开放包容的社区文化,做好搬迁群众及社区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尤其要尊重搬迁安置区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民族感情,结合移民群众和当地居民风俗习惯,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提高搬迁群众的社会融合度。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自己更需要主动适应和调整,懂得感恩,懂得奋进,懂得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开创美好生活。

        (作者:宁阳,系华北电力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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