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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创新发展

    作者:马怀德 《光明日报》( 2020年04月30日 05版)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展开宏大的战略思考,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全局出发,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助益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使命

        使命决定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使命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立足点、关键点和着力点,统领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什么”和“怎么建”的问题的回答。

        当前,对于“法治的使命”的回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肩负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使命,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根本要求是坚持党的领导;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达。

        确保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要夯实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法治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既要加强党的领导,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促进人民幸福安康。稳步提高立法质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不断强化司法为民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执法与司法,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题中应有之义,也为人民幸福安康提供了立体化的法治保障。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重点体现在法的创制和实施环节,把法治的“上游”和“下游”贯通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就是一条滋养、维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浩荡河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项深刻的社会变革。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汲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经验、中华优秀传统、国外法治有益经验、革命根据地宝贵遗产,以实现法治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引领我们党永葆本色,引领国家发展方向,引领“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引领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的功能,实现法治对社会关系的调节功能,实现法治对发展和繁荣的促进功能,实现法治对稳定和持久的保障功能。功能的实现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开拓和发展。

    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同时在规范制度上坚持和完善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在建设制度上坚持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

        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坚决纠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加快完善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要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要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构建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组成的制度体系。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要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未来根本趋势和基本方针,即:从平面法治到立体法治、从外延法治到内涵法治、从传统法治到智慧法治的提升。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构建良法善治、提高立法质量,就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制定良法的关键在于推进科学立法,完善民主立法,加强依法立法;法治建设要面向未来,智慧法治的建设要求加强党依法执政的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立法以完善信息化和智能化规范框架,推进智慧执法以加强政府管理创新,推进智慧监察以提高大数据反腐效能,推进智慧司法以提高检察和审判水平,推进智慧社会建设以深化社会基层治理。只有同时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体法治的系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法治的精准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智慧法治的全息建设,才能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强国梦。

        (作者:马怀德,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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