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8日电(记者李慧)为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农业农村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六项具体落实措施。28日,这六项措施正式对外发布,分别为全面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加快制定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加快推动水生野生动物目录修订、严格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审批和检验检疫管理、加强执法监督、开展普法宣传。
农业农村部将全面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关于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加快制定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将比较常见的家畜家禽,如猪、牛、羊、鸡、鸭、鹅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依照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加快推动水生野生动物目录修订,加强与国家林草局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水生野生动物和陆生野生动物的相关目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