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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1月14日 星期二

    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融资环境

    作者:俞 林 傅少川 《光明日报》( 2020年01月14日 11版)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更好缓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固然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有关,但更多反映的是社会融资结构中供需双方即金融机构和融资企业的错位问题,反映的是金融资源的配置结构、配置质量不能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问题。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增强金融供给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破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创新创业。

        融资市场上存在的结构矛盾和供需矛盾,是导致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融资结构不合理。企业的融资有两大渠道:向银行机构贷款,被称为间接融资渠道;在资本市场发行股票融资,被称为直接融资渠道。当前,我国企业的资金需求仍主要是通过银行信贷即间接融资来实现,在直接融资渠道,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一直面临融资渠道有限的困境。2019年前三个季度,我国社会融资规模总量18.74万亿元,银行对实体经济发放的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74.2%,表明间接融资仍是企业当前的主要融资方式。

        二是供需矛盾。在间接融资市场上,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是需求方,银行是供给方,供需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从需求方来看,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存在“缺抵押、缺信用”的天然短板。银行抵押贷款一般要求以有效的固定资产或者不动产做抵押,而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往往缺乏满足银行要求的抵押物;同时,由于相关信用制度尚不完善,相比于大型企业、国有企业,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由于缺乏长期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有实力的信用担保机构,在获取银行信用贷款时同样处于劣势地位。从供给方来看,赚取借贷利差是我国银行业的主要赢利模式,但由于银行业普遍缺乏针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调查机制,导致银行在对企业贷款时往往采用“一刀切”的方式,相对而言,大型企业、国有企业更容易因符合“一刀切”的贷款要求而获得贷款,而很多高成长、高质量的中小微企业却因此被挡在了信贷市场的“门外”。

        综上,以间接融资为主的社会融资结构容易给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造成“路径依赖”,习惯于通过银行信贷获取资金,一旦融资不顺利,也很少会寻求直接融资等其他的方式。而间接融资市场中的供需矛盾,进一步加重了融资市场的“失灵”,最终形成了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解决上述问题,需从政府监管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企业三方面着手,通过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加强金融创新、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等途径,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构建完善的金融支持保障机制。

        首先,优化金融机构的布局,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提高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匹配度,推动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区别定位、特色发展,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稳步发展民营银行和社区银行,增加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比重,鼓励普惠金融和小额贷款机构的发展。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数据库、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健全中小企业信用补充机制,使金融机构能及时拿到企业的真实信息,破解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拓宽资本市场资金来源范围,缩短业务链条,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资管产品和保险资金通过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方式积极参与民营企业纾困,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发展。

        其次,推动金融机构加快研究和创新,丰富产品类型,提升服务质量。健全授信尽职免责机制,金融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中要落实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的监管政策,强化考核激励,合理增加信用贷款,鼓励银行提前主动对接企业续贷需求,进一步降低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针对性地满足中小微企业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不同类型的融资需求。开发更多期限和规模灵活的信贷产品对接企业需求,帮助企业降低资金占有;对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数据加大分析和挖掘力度,积极开发应收账款融资等产品;针对有核心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探索创新知识产权质押+保险公司担保的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同时,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企业各类经营数据、交易数据、管理数据的分析、整合和挖掘,通过确立数字化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变革,打造完备的数据基础,将数据作为发现价格、评估风险、配置资源的重要平台。

        最后,加快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已提出多年,在推进过程中,资本市场发行制度、退市制度、转板制度等仍在不断完善之中,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目前尚未真正成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重要融资平台。为此,一方面应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更多的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切实降低企业负债率。目前来看,科创板的设立为很多科技型民营企业引入了源头活水。新三板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应充分借鉴科创板注册制的经验,建立完善的企业孵化体系和标准体系,增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积极性,提高其融资成功率。另一方面,探索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间互联互通机制,引导不同阶段的企业通过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融资,并能够根据自身的发展阶段和融资需求,转板到相应层次的资本市场。

        (作者:俞 林 傅少川,分别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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