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前三季度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情况。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7834亿元,其中新增减税15109亿元,新增社保费降费2725亿元。个税改革显成效,人均减下1764元,同时,民营经济成为减税降费的最大受益者。
减税降费效应进一步显现
“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以来,对稳定经济发展、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国家税务总局减税办常务副主任、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表示,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减税降费政策充分发挥了逆周期调节作用,更直接、更有效地惠及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稳定了经济发展预期。
税务部门调查数据显示,92.2%的纳税人认为减税降费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了积极影响,提振了市场主体信心。
分行业门类来看,前三季度各行业门类税负水平与上年同期相比均实现不同程度的下降。比如,制造业新增减税4738亿元,行业税负同比下降1.08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新增减税3258亿元,行业税负同比下降3.27个百分点等。
蔡自力指出,减税降费政策在增加研发投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多次优化调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鼓励创新政策,使得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研发创新。税务部门调查数据显示,前三季度,45%的制造业纳税人将减税降费红利用于增加研发投入;税务部门监测的10万户重点税源企业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9.3%。
同时,民营经济成为减税降费的最大受益者。前三季度,包括民营企业和个体经济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新增减税9644亿元,占新增减税总额的64%。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受益对象也大多是民营经济,前三季度,民营经济享受该政策新增减税1619亿元,占比为88.61%。
在个税改革方面,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4426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764元。个人所得税的减少,直接增加了居民收入,提升了居民消费能力。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反映居民消费活力的生活服务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6.2%,互联网批发和零售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6.8%,分别高于三产销售增速4.7和5.3个百分点。
此外,出口企业的经营压力也得到有效缓解。前三季度,出口企业累计享受减税2742亿元,同时受出口退税率两次提高的利好,出口企业增加出口退(免)税409亿元。
税务行政许可等办理程序再简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对仅保留的6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从今年12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减轻办税负担,提高服务效率。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主任兼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付树林具体介绍道,一是压缩办理时间。对部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在20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二是简并申请文书。对于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的核准事项,不再要求纳税人填报审批表或核准表,而是将有关内容并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实现“一表集成”。三是减少报送材料。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事项,取消了延期缴纳税款报告、资产负债表等5项申请材料报送;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报送情况说明,只需在申请表中简要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四是简化送达流程。对通过办税服务窗口向申请人直接送达税务行政许可文书,且申请人无异议的,只需申请人在文书末尾签名或盖章、注明收到日期即可,不需另行填写《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同时,为促进扩大对外开放,帮助非居民纳税人更好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税务总局于近日修订发布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并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大幅简化了非居民纳税人需填写的报表,数量由原来的10张压缩为1张,填报的内容进一步简化;《办法》规定,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实行“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即纳税人认为符合享受协定待遇的条件,无论是自行申报还是扣缴申报,除填报有关报表外,不需报送其他资料,一律改为留存备查。
(本报记者 鲁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