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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10月14日 星期一

    保健品标注“不是药”,该点赞!

    作者:徐建辉 《光明日报》( 2019年10月14日 11版)

        【网言】  

        据报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明确规定,自明年1月起,在产品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设置警示区,明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同时警示区面积不小于其所在版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

        近年来,有关患者拿保健品当药吃延误病情以及各种保健品骗局的新闻可谓层出不穷,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和保健品销售秩序,更危害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经济利益。但保健品说到底就是有特殊保健功能的食品,它不具备药品的治疗效果,同时也不是普通食品,只是适用于特定人群在需要时谨慎食用。而在当前很多人对于保健品还存在显著认识误区的情况下,在保健品包装上强制标注显眼的警示用语,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打破了“保健品可以替代药物”的神话,揭穿了“吃保健品就是治病”的谎言,并且让所有人能够一目了然、一看便知,其效果不是胜过那些泛泛而谈或是晦涩难懂的专业说理吗?总之,要给保健品“去药品化”,防止更多的人被误导性、欺诈性宣传所害。有病吃药、没病吃饭,有事没事别乱吃保健品。

        (原载于东方网 作者:徐建辉 摘编:李海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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