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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8月26日 星期一

    深化儒商精神研究的着力点

    作者:朱璐 《光明日报》( 2019年08月26日 15版)

        传统的儒学研究主要集中在儒家道统、心性、义理、礼乐等问题研究,注重从思想史梳理、范畴诠释、文本注疏等研究范式,对以上问题域逐次展开。对于儒学的现代发展问题,儒学学者在中西文化比较视野下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儒家政治哲学研究颇成气候,然而从经济哲学视阈研究儒学精神,发掘儒学与市场经济发展内在相关性的研究,尚未成体系。就目前国内儒商精神研究状态而言,儒商实践走在了理论研究的前面。企业家运用儒商精神管理企业,收获了巨大的成功,而儒学理论界对于儒商精神问题的正视,尚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革开放40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度发育,儒学与企业文化的聚合研究,已经受到企业家和管理学界的高度关注。商业行为的研究,需要人性论的诠释基础,需要了解并分析交易行为中的心理、情感因素。儒商精神研究兼具经济理性与道德情感的特性,具有重大的理论开拓空间。从儒学到儒商,是儒学知行合一、经世致用精神的内在发展要求。《史记》载:“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子贡一使,使势相破,十年之中,五国各有变。”子贡是以儒行商、立达天下的典范。不唯子贡,陶朱公范蠡亦是仕则入相、商则天下富的杰出贤才。“端木遗风、陶朱事业”流芳千年,泽被徽商、晋商等历代商帮,是中华儒商精神的宝贵遗产。徽商的开拓人物,多为习儒而后经商者。他们以儒家诚信理念为本、注重提携扶助家族血亲、注重反哺乡学,打造了中国历史上集商、耕、读、医为一体的独特家风文化。晋商代表乔致庸置信、义于利之先,以诚为本、格局博大、视野广远,以“汇通天下”之志奠基了晋商的海内外金融体系,对中国近代金融体系的发展影响深远。可见,儒商精神,是华商文化的主干之一。当下推进儒商精神研究,应注重对以下问题的考量:

    义利关系

        义利关系,是儒商精神研究的核心命题之一。聚焦儒商精神研究的首要问题,就是结合当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发展,重新诠释义利关系问题。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新型义利观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精辟论述,突出了“义以生利”的价值取向:义,反映的是我们的一个理念,共产党人、社会主义国家的理念。利,就是要恪守互利共赢原则,不搞我赢你输,要实现双赢。2014年7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韩国国立首尔大学发表的重要演讲中,谈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义利观时指出:倡导合作发展理念,在国际关系中践行正确义利观,“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可见,习近平总书记将“义”提升到了国家精神理念、国家行为品格的高度。义,是指导“利”发展的精神动力和原则,它关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国际关系秩序的良性建构,代表着中华民族精神思维的厚德传统,是中国方案走向世界的核心价值理念之一。当下儒商精神研究关于义利关系的讨论,须融入以上新思想、新元素。商无不逐利,但何以逐利、以何逐利、逐利为何?其间所发生的动因、方式、标准、目的、成效,体现的是一个企业家的行为水准和修为境界,是评判一个企业家是否为儒商的重要标准。

    良知与经济秩序的建构

        对儒商精神进行经济哲学追问,须回应经济正义问题,可以拓展研究的主题有:儒家良知理论与经济正义、儒商伦理与社会经济正义秩序的建构、儒家经济正义的内涵与外延等。其中,良知与经济秩序的建构问题,是儒家经济正义的核心问题。

        当今国际经济秩序的建构,应当从“零和”走向“和合”。零和思维,在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的丛林阶段,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商业的发展,有非此即彼的残酷一面,这是天然的。然而伴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科技革新,商业共享、共赢的时代特性愈发明显。商业竞争的结果并非仅仅是非此即彼、一方消灭另一方,还有双方携手共进成为新生体,从而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走向更为广阔的空间。新时代,我们应当拥有更具未来视野的合作共享智慧。从“零和”走向“和合”,是世界商业文明走向更高发展层次的需要、也是人类商业智慧走向更高层次的体现。和合不是无原则地任意混合,而是求同存异、美美与共。承认差异、接受差异,寻求共赢空间。当今世界经济发展,财富的相对论已经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财富绝对论,资源的有限性、空间的有限性在某些领域已经与共享科技合理对接,财富的广度因为科技的发展而被二次开拓。

        市场经济关于人性哲学的预设,应当从“同情”(同感)走向“良知”。一方面,我们要充分正视《道德情操论》、“同情”理论在亚当·斯密经济秩序诠释体系中的根本性地位,同时也要看到同情心诠释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即这些“自然的倾向”,“除了看到他人的幸福时所感到的快乐外,别的一无所获”。如何从这种同情的心理活动转变为持之以恒的利他行为?这就需要一种更为完整的人性诠释体系;一个兼具内在情感又兼具外在道德约束的自然自觉准则。儒家良知理念,可资借鉴。良知,作为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德性,是人之成为人的本体论伦理规定。儒家的良知说有着清晰的道德是非观和从善去恶的道德行为路径,具有较强的诠释力。

    儒商精神研究的历史发展与现代转化

        儒商精神研究的现代化问题,应当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度发育和中国文化的近现代转型两个维度进行双向度考察,在某种意义上说,后一向度的考察,即将儒商精神研究的开展,视作一种文化现象,而不仅仅是商业发展需求,更加契合儒商精神的内在气质。开展儒商精神研究,就是要精准切入中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实际,赋予儒商精神以新内涵,既要看到传承的连续性,又要看到当下转换的本质不同。这种不同在于,应将儒商精神视为当代中国商业文化继承民族优秀商业文化传统,从而构筑一种从历史走向未来的新商业文化体系。应注重将这种精神上升到文化自我认知的高度,即,儒商精神研究不仅仅是商业文化、企业文化、经济学理论发展的需求,亦是中国传统文化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文化发展需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方面之一。

        面对当今全球经济、金融体系的失序状态,西方经济学所呈现的解释乏力,呼唤着理论界重视东亚商业文明思想,弥合中西,交融共鉴。儒商精神,是儒家文化圈共同向世界奉献的商业思想财富。有专家认为,在二战后的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的经济发展进程中,儒学起到了重要的调节与引导作用。日本的部分百年品牌企业,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的一些家族企业,有着丰富的儒商实践经验。儒学强调的和谐、集体、合作发展理念,是东亚企业文化的精神内核。儒学重民本、崇正义、尚和合,将儒家文化的这些积极特性与现代市场商业伦理相结合,对儒学乃至世界商业文明发展都有重大意义。

        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意见》指出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更好更多地融入生产生活各方面。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涵养企业精神,培育现代企业文化。同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指出: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应总结优秀企业家典型案例,强化优秀企业家精神研究,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行业协会商会、知名企业合作,总结富有中国特色、顺应时代潮流的企业家成长规律。就涵养企业家精神世界而言,儒商精神重视义利相生、居敬守诚、执中秉和、扶危济众的价值情怀,对于培育企业的文化品格,涵养企业家的精神世界,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儒商精神贯通着企业家对理财之术与天地之道的体认、对市场成败与心灵智慧的练就、对财富本质与人生意义的觉解等诸多生命体念,要求企业家将“诚信地经营”与“有德性地做人”相结合。思索儒商精神对中国当代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应是当下儒学界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时代课题。

        (作者:朱璐,系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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