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表一篇论文,从教33年的南京林业大学老师蒋华松,评上了教授。
这并非个例。日前,江苏不少高校出台了职称评审新政策:在对“教学专长型”老师进行职称评聘时,不再以发表论文数量作为考核内容,而是将教学业绩取代科研业绩,重点考查其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成绩。
为何要改变多年一贯的职称评定政策?怎么保证评判的公正性?好政策如何一以贯之执行到底?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高校教学边缘化,“教得好不如写得好”
“很荣幸,之前从没想到过。”今年54岁、从教三十余载的蒋华松,近日,凭着教学的硬实力,成为南京林业大学第一位“教学专长型”教授。
在相距南京250多公里的南通大学,相似的情形也在这里“上演”:1990年10月出生的葛明政,2018年一进校工作就能享受校聘教授的待遇。在今年的职称评审中,他更是直接被评审为教授,跨越了任职年限的“门槛”。
类似南京林业大学和南通大学这样的学校,在江苏不下10所,在全国不下百所。他们一改过去做法,不再单纯地以论文数量为“英雄”,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成绩也成为重点考察内容。
“获评讲师的必备条件是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副教授7篇以上、教授8篇以上……”这是某知名高校在其官网上发布的教师职称评审规定,也是多年来高校评职称存在的痼疾。
“不是老师不够转正资格,而是他们突出的教学成绩在原有的职称评价体系中并没有太多优势。”一位专家这样表示。如今,大学校园内“教得好不如写得好”的风气正在悄然发生变化,许多高校开始转变观念,改变教授评审政策,让更多“教得好”的教师被发现和认可。
什么是“教得好”,如何一以贯之
在南京林业大学新政出台之前,“教得好”只是口碑,那么,具体什么是“教得好”?标准是什么?由谁制定?如何评估?怎样才能更加客观公正?
2019年年初,由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牵头,为“潜心教学、因材施教、教学效果好”的教学专长型老师“量身”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根据评价标准,首先是要“形成有特色、效果好的主讲课程教学风格”,其次是要“深受学生欢迎”,最后再结合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研教改成果、教学奖项等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考量。
类似的做法在南通大学也得到了体现。2018年,该校出台的《南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提出在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师,如果开发了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课程等高水平的教学资源,都可以通过认定评审渠道申报高级职称。
“两所高校的做法具有可借鉴性。各有所长,各自都有可取之处,但是关键在于这个标准是否客观、细化。”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强调:“教得好要有共同标准,而不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应该在实践中多摸索、多总结。”
此外,有专家还提出这样的担忧:职称评审的改革今年有了,明年还能不能有?下一届班子能不能落实,长期坚持下去?如果高校整体的方向都向着教学倾斜,那么科研势必会变弱,科研和教学怎样才能兼顾?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王健认为,职称改革不能搞绝对化,要因人而异。同时,要切忌因为“教得好比写得好”成为热点,就一窝蜂教书,失去了教书育人的本能和学校的本质。
教研需相长,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教得好需有客观标准,写得好要能派上用场。”江苏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说。
毋庸置疑,职称评审改革只有通过顶层设计,才能做到个案普及。因此,高校必须拓宽、提升教学科研评价方式方法,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为教师升等晋级提供多元化考评体系。
如今,高校在打破“唯论文是举”的标准后,该如何确立公正、科学的评价标准?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胡敏强说:“高校应该改变科研评价导向,改变教师在项目申请和文章发表方面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对各类岗位、各类级别的职称评审做出质量要求,取消职称评审中的科研评价化标准,通过正常调整鼓励教师潜心研究、长期积累。”此外,他还强调,高校应该在国内同行专家评价的基础上探索实施职称评审国外同行评价,建立具有国际认可度的职称评审体系。
“教师教学数量与质量的考评应当受到重视,还要拓宽教学评价体系,构建以学生评教为主、专家评教为辅的教学评价体系,从而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现任江苏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丁晓昌表示,“只有通过教学效果评价政策导向,引导教师重视教学、关爱学生,才能将人才培养的中心任务落实到实处。”
眼下,职称评审改革是大势所趋,江苏多所高校如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通大学等都正在试行职称评审改革,但评审标准尚未真正细化,职称评审改革的顶层设计显然迫在眉睫。
(本报记者 郑晋鸣 本报通讯员 许应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