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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6月22日 星期六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二〇一九中欧人权研讨会观点综述

    作者:本报驻维也纳记者 焦授松 《光明日报》( 2019年06月22日 08版)

        2019年6月21日,“2019·中欧人权研讨会”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主题为“东西方人权价值观比较”,中欧人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权意义、人权价值观的历史及其演变、新中国的人权实践及其世界意义等内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中央党校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张晓玲认为,当代人权观念不是某一种文化所特有的,不能把某一个文化中的人权观念当作唯一的、绝对的普遍观念,因为许多民族文化中的人权思想对当代人权观念的形成作出了贡献。历史悠久的中国文化孕育了自己独特的人权观念,比如“仁”“兼爱”的思想、大同理想等,表达的是向往自由平等博爱的人权理想。当代人权观念不仅来源于多种文化,而且在不断发展中。人权的实现方式是多样的。由于历史文化传统和国情的不同,各个国家在实现人权普遍性原则时,所采取的政策、措施、模式和步骤必然会有所不同。正如习近平主席在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指出的那样,“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当代实际相结合,走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实践证明,这是中国人权保障的成功经验。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分析比较了中欧人权观的异同,他认为,中欧人权观源自不同的文化传统。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色是整体主义和民生主义,其展开的逻辑是从国家到社会再到个人,关注的重点是国家如何保障人民的生存,它重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以及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用社会义务限制个人对权利的行使,相信国家是保障人权的积极力量。欧洲近代文化的底色是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其展开的逻辑是从个人到社会再到国家,关注重点是个人的自由在世俗社会中如何实现,它重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和欧洲自由公民的权利保障,用个人权利限制对个人义务的要求,将人权作为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中欧人权观的差异使得中欧人权文化得以相互照耀、相互弥补。正视这种差异,在相互开放、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启发中扩大中欧人权文化共同点,才能为共同解决全球人权问题奠定合作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在发言中回顾了新中国的人权实践,他指出,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中国的人权建设事业取得巨大成就,为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独特的中国贡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批准或加入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在内的26项国际人权公约。为了更好地履行条约义务,中国修改或制定国内法;提倡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提升人权的司法保障水平;拓宽人权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扩展到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同时也应看到,中国在以人权为核心的法治国家建设方面仍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这要求我们继续查漏补缺,完善相关人权立法,进一步健全国内人权保障措施。此外,在国际交往中,中国亦应考虑将促进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作为我国外交工作的核心价值与基石,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的中国贡献。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永和从反恐的角度论证了新疆教育培训中心的重要意义。他认为,欧美国家预防恐怖主义主要侧重在如何预防恐怖主义活动发生;欧洲国家除去预防恐怖主义活动发生以外,还注重在有移民社区的防恐怖主义教育,通过教育培训项目,培养专门的教导人员,帮助那些移民融入当地社会。中国的预防恐怖主义在理念上与美国和欧洲存在一定的差别,中国采取的是更加积极的,从根本上消除恐怖主义和极端化的做法,这种做法在国际反恐怖主义斗争中尚属首次,应该说,这是一项有效的预防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的长效机制。不过,中国在反恐怖主义斗争中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比如,全民反恐的教育薄弱,一般学校不仅没有专门的课程设计,甚至也很少有预防恐怖主义的讲座,民众反恐怖主义的意识不强,相关的防恐怖主义行为的设施不健全,这些都需要中国各级政府、组织加强工作。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钱锦宇认为,建构以法治为中心的中国善治,是实现以人的尊严和权利为基础,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幸福生活的政治治理样式。为此,有必要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全面协调发展,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因此,习近平主席才庄严指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对于中国政府而言,人权始终是一个伟大的事业。中国梦的实质最终将是人权梦,人的权利和尊严、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幸福生活,是中国梦的终极价值。

        除此之外,与会的中外专家还就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历史、中国古代和近代的人权理论、东西方具体人权观的差异等问题展开了探讨。如奥中友好协会常务副主席卡明斯基论述了儒家文化背景下的中国人权理论发展,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顾彬(Wolfgang Kubin)作了题为《东西方正义观比较》的报告,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汪习根比较了东西方在发展权上的分歧和共识,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反种族歧视处处长博伊琴科则对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进行了比较。通过一天的讨论与交流,与会各国专家在人权领域的诸多问题上达成了广泛共识,对中国及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充满信心。

        (本报维也纳6月21日电 本报驻维也纳记者 焦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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