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民政部获悉,截至2019年3月12日,全国社会组织数据系统显示全国登记社会组织已超过82万个,其中民政部登记社会组织2300个。广大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一些诈骗人员或团伙却打着党中央、国务院旗号,伪造公文、证件、印章,以民族资产解冻、政府扶贫、慈善活动等名义,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引诱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严重侵害群众财产权益,严重危害社会稳定。
不久前,民政部收到群众举报,反映“中华民族文化艺术院”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组织进行调查。经查询社会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的官方平台,查证该组织在上述部门均未进行登记。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中华民族文化艺术院”在上海、广东、福建等十几个地方设有分院,招募代理分支机构,并出售相关书籍、绘画、音像等产品,县级、市级、省级的代理费分别为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同时,只要缴纳30万元,就能拥有所谓“授牌权”,可以向下一级的机构授牌并收费,还可以再通过各地开办国学班创收,普通人只需要3天,就可以取得“国学教授”资格。
执法人员随即向“中华民族文化艺术院”责任人张乐群进行询问,张乐群声称,“中华民族文化艺术院”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副部级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教育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机构,他本人则是从国家新闻出版署调去的,别人称他为“张部长”。
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教育委员会”进一步展开调查。结果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教育委员会”也未经登记,但却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打着推广国学的幌子,骗钱敛财。2019年1月22日,民政部依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教育委员会”及其设立的“中华民族文化艺术院”等相关机构予以取缔。
“中华民族文化艺术院”的案子不是个例。当前,不少非法社会组织冠以“中华”“中国”“全国”,甚至“亚洲”“国际”等名称,打着服务“国家战略”旗号,冒充官方机构骗钱敛财,影响十分恶劣。有专家表示,一个“中华”“中国”“全国”为名称开头的组织,就是它最大的噱头。这些唬人的名头有助于这些非法社会组织包装自己,进一步骗取他人的信任,达到其敛财的目的。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然而却总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攫取利益,冒充全国性社会组织,通过举办论坛、展会等活动,收取高额费用,混淆视听,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
严管才是厚爱。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今后,民政部将一如既往地对非法社会组织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并呼吁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线索。此外,社会公众在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开展合作时,应当首先查验这个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比如可以通过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号,进行查询。更重要的是,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勿贪图利益,对一切打着“高额回报、高额返利”旗号的承诺说不,以免上当受骗并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法律纠纷,更不要知假买假,为非法社会组织骗钱敛财提供方便。如果人人都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出力、尽责任,非法社会组织就一定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直至无处藏身。
(本报记者 任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