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以下简称“外教社”)是一家由教育部主管、上海外国语大学主办的大学出版社。作为国际知名、国内享有盛誉的外语出版和服务基地,外教社以“全心致力于中国外语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己任,坚持为教学科研、学术繁荣、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服务,以出版为主体,以科研、教育为两翼,在我国外语学术出版领域发挥了积极引领的作用。
为顺应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鼓励和支持广大高校外语教学和科研工作,提升教学、科研质量和教师综合素质,催化优秀研究成果的出版,外教社与中国外语教材与教法研究中心设立了“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多年来,本项目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通过层层遴选和专家组的严格审核,取得了一大批优秀的外语研究成果,为我国外语教学和科研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现将2019年项目申报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申请时间
2019年3月15日—2019年7月31日
二、项目研究范围
1. 教学材料研究与开发
2. 多媒体、网络教学研究
3. 网络外语测试研究
4. 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5. 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6. 文化与跨文化研究
7. 外国文学研究
8. 语言学研究
9. 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
10. 针对外教社主要教材的配套PPT、试题库、微课、视频、教学设计等优质教学资源项目以及面向外语基础技能、特色课程、文学阅读、测试考辅类优质数字课程资源项目。
三、项目类别
1. 重点项目
2. 一般项目
3. 青年项目
四、项目申请人条件
1. 申请重点项目者,应具有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
2. 申请一般项目者,应具有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申请青年项目者(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须由同研究领域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五、项目管理机构
1. 本项目管理机构为“外教社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管理领导小组”),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办公机构“外教社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
2. 专家评审组。根据学科分类设立,负责评审。
3. 结项鉴定组。负责项目结项鉴定。
六、项目申请
申请人登录“外教社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申报网站”(http://kyxm.sflep.com)进行注册,并在申请有效期内(以申请递交日为准)通过申报网站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同时用A4纸打印一份相同内容,并在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内填写、盖章后邮寄至管理办公室。
七、项目评审
1. 资格审核。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核,合格者进入初评。
2. 初评。专家评审组对《申请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初评。
3. 会议评审。对初评通过项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是否建议立项。
4. 复核审批。管理办公室对初评和会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报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八、项目立项、结项
1. 项目获批准立项后,管理办公室向项目申请人发出《立项协议书》,正式立项时间以《立项协议书》发出之日的下个月1日算起。
2. 立项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请在项目申报网站提交结项申请书,同时将结项申请书用A4纸打印两份,并在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内填写、盖章后连同项目成果复印件一份邮寄至管理办公室。申请材料须经结项鉴定组鉴定方可结项。鉴定结果分为 “通过”和“未通过”。
九、项目经费发放
立项项目根据其类别、规模、学术价值等,享受相应的资金资助。经费分两次发放,签订《立项协议书》后发放经费总额的60%,其余40%经费在结项通过后再发放。在收到立项和结项经费后需分别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寄回管理办公室。(相关开票具体要求请见立项及结项时寄送的开票说明资料)。
十、项目成果
本项目研究完成后,主办方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验收通过,给予结项。对验收通过的项目,主办方拥有对本项目择优优先出版的权利,并有权使用本项目研究成果中的所有数据和资料。
结项鉴定为“通过”的,也可以自主出版或发表。研究成果由研究者自主出版或发表的需在成果中说明项目来源:“本项目获外教社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资助”。
十一、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外教社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所有。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中国外语教材与教法研究中心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