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话长三角一体化】
长三角区位优势特殊,经济发达,是中国营商环境较好的地区,但区域内部营商环境存在差异,一体化水平还比较弱。
建议统一制度环境,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可由上海牵头成立长三角区域法治环境建设小组,负责各地区立法、司法和执法的协调。也建议各地梳理各自的法规、规章。
建议率先探索建立区域性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在上海、南京圈、苏锡常圈、宁波圈、杭州圈、合肥圈“一核五圈”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结合长三角区域实际,研究制定、分工承担相关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实现指标对接、流程相同、要求一样、标准一致的营商环境。
建议加强政策协调。三省一市改变各自以产业做切分的政策制定模式,从纵向的价值链分布考虑细化政策。改变重企业和项目个体、忽视产业链整体以及重有形资产、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观念和做法。
建议协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市场监管”。继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建立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和数据资源共享清单,避免重复建设;以信用信息共享为抓手,实现“互联网+市场监管”,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建议促进资源要素在区域内有序流动。加强经济社会运行大数据分析,实现产业信息共享。
(本报记者陈慧娟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