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强调,我们要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坚决清除一切腐败分子,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继续推进改革开放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打造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清廉中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题中要义。清廉中国建设,要把握历史方位、明晰时代内涵、坚持守正创新,回答和破解管党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1、新时代管党治党如何深化提质——
把握清廉中国的历史方位
中华民族把“礼义廉耻”作为“国之四维”,“廉”不仅是国家的重要价值导向,也是治国安邦的基本准则。建设清廉政府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初心和立场。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革命和政权建设经验时指出,旧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这个实体的集中表现是对内腐败透顶,对外昏聩无能,从头到脚卑鄙龌龊”,而巴黎公社“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的口号”“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
1921年,在浙江嘉兴南湖红船上通过的第一个党纲,确定党的政治目标是推翻资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和实现共产主义,确立实行严格纪律、防止发生贪官污吏化等管党治党原则。1927年3月,毛泽东同志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提出“推翻县官老爷衙门差役的政权”,建立无产阶级动员起来并掌握政权的“廉洁政府”。1937年8月,中共中央在《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明确提出“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的政治纲领。1989年,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12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
打造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清廉中国,要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体系中把握理论逻辑,从中华民族5000年的社会发展中把握历史逻辑,从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革命建设改革壮举中把握实践逻辑,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中把握时代逻辑,回答与马克思主义倡导的“廉价政府”“廉洁政府”“廉洁政治”的关系,回答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关系,推动清廉中国在中国大地的深化细化,明晰清廉中国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重大使命。
2、清廉中国建什么、怎么建——
把握清廉中国的时代内涵
富于首创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的中国共产党人,既善于开展社会革命,又勇于开展自我革命,有信心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有能力在中国大地实现清气满乾坤。
清廉中国建设,要坚持不断发展论和发展阶段论相统一,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其纳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体系之中,纳入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框架之中,做到与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健康中国、美丽中国等统筹推进,做到全面从严治党、正风反腐与改革发展、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向全面从严治党、正风反腐要治理效率、要发展质量、要良好生态,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廉实力”,提高清廉中国对实现强国目标和中国梦的保障力。
清廉中国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同向发力,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集合体现,是清廉城市、清廉机关(单位)、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家庭的全域化构建,是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相互贯通,广大党员特别是“关键少数”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从高质量发展要求看,清廉中国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清廉中国建设的整体推进;从“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制度体系要求看,清廉中国是构建不敢腐的震慑、不能腐的笼子、不想腐的自觉的有效体制机制。
3、清廉中国为了谁、依靠谁——
把握清廉中国的价值取向
清廉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探索的政治目标,是关系人心向背的政治工程,也是人类社会的共同问题。清廉中国建设,必须坚持鲜明的政治立场,为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长期执政,为了建成现代化强国,为了实现中国梦,努力打造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清廉中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良好党风政风社风家风的需要,对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的需要,对“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增添清廉元素,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护航,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清廉国家的构建提供中国方案。
建设清廉中国,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人人参与监督,人人接受监督,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因而,既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扣紧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一体化的责任链条,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要推动清廉中国建设的全域化、社会化、具体化,动员全社会各领域、各阶层、各群体共建共享,把清廉中国建设的政府评价和社会评估相结合,注重发挥各类智库和专家学者的“外脑”作用,形成人人参与、多方效力的大格局,让人人共建共享清廉之风,养成以廉为荣之自觉。
(作者:董瑛,系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2017年度一般项目《习近平总书记正风反腐新理念新实践研究》[17BDJ03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