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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12月22日 星期六

    曲唱传统与戏曲传播

    作者:李春沐 《光明日报》( 2018年12月22日 12版)

        “曲唱”,是由中国戏曲传承者和戏曲爱好者在舞台空间之外进行的一种戏曲唱段演唱形式。这种表演方式代代相传,逐渐成为中国戏曲表演艺术在千百年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演出传统。明代朱权在《太和正音谱》中特别标明“良家子弟有通于音律者,又生当太平之盛,乐雍熙之治,欲返古感今,以饰太平。所扮者,隋谓之康衢戏,唐谓之梨园乐,宋谓之华林戏,元谓之升平乐”,由此可见,这种由良家子弟扮演的戏曲样式,与由戏曲艺人在勾栏做场演出的“娼戏”,有着判若渭泾的差别,分别代表了传统社会中的普通良民和艺人群体对于戏曲艺术不同的接受方式和传承形态。

        比如在昆曲的传承中,就形成了清工与戏工的两个传统,前者主要以清唱曲的坐唱为主,恪遵音律,谨守规范,将昆曲之“曲”及其风格的演绎看作是昆曲传承的核心本体。后者则主要以舞台唱作表演为主,注重舞台效果,将昆剧之“剧”及其个性的演绎视为昆曲发展的重要标准。因此,龚自珍在《书金伶》中特别强调:“清曲为雅燕,剧为狭游,至严不相犯。”明确指出了两个演出群体在传承者群体的身份特征、传承内容的艺术风格、传承空间的艺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着根本性的反差。这种区别实际上在中国古典戏曲发展中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如闽南地区的南音与七子班、粤曲与粤剧等,都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不同群体在传续剧种艺术时的不同表演形式。然而不论是哪个群体,他们传习的艺术核心内容实际都是以戏曲剧目为基础的曲牌、唱段和音乐等,也正是因为有曲唱群体的传承,戏曲艺术不但可以在戏场庙台进行整台大戏的表演,以供观众酣畅淋漓地观看听赏,也可以供戏迷票友在戏场庙台之外的生活空间中自唱自赏。所以说,前者是由戏曲艺人进行的专业化程度很高的艺术实践行为,后者则主要是由普通群体进行的艺术自我体验行为。在中国戏曲发展史上,一些戏曲剧种的曲唱群体颇具专业水准,有很多业余曲唱的传承者“下海”成为职业艺人,这充分说明“曲唱”是中国戏曲艺术传承发展的一种极为传统有效的传承方式。

        近代以来,中国戏曲的曲唱内容在不同的文化区域中,展现为更多形式的戏曲剧种经典唱段,这些小而精的戏曲唱段正是通过曲唱者的传唱而让剧种得以流播。例如在近代商业城市发展起来的粤剧,其发展流行之迅猛就主要倚重于“曲唱”的演出形式,其时胜利公司、新东风公司等唱片公司即出版过众多的《名曲大全》之类的曲唱文本,将名家首本戏中的主题唱段、精彩片段进行推广。1947年出版的《广东大戏考》中就收录了大量的名伶名曲,由白驹荣、薛觉先、马师曾、廖侠怀等一大批的粤剧流派创造者及其合作者共同演绎了粤剧著名唱段,生旦当行,强强组合,将粤剧独重生旦的声腔演唱做了蒐集和推送。这种由戏曲名家引领的“曲唱”表演,不仅方便了于时下的艺术包装与营销,也推动了以民间私伙局为代表的业余曲社对经典名剧名段的传承。因而,这种在“曲唱”中呈现的艺人与观众、社群进行的艺术互动,让戏曲创作在艺术与娱乐中实现了互通与分享,最大限度地建构起戏曲人、戏曲作品、戏曲观众之间艺术共享的人文生态,展现了粤剧走向兴盛发展的特定规律。至今在岭南地区的酒吧歌厅都能看到人们传唱《胡不归》《帝女花》《李后主》等不同时间创作的粤剧名唱段。“曲唱”形式的表演与推广,显然维持着粤剧流播区域民众对粤剧的欣赏与推崇,代表了粤剧传承发展的生态诉求与文化认同。在京剧、越剧、黄梅戏等众多中国戏曲剧种中,均存有与粤剧类同的生态形式,这些剧种也都以“曲唱”的方式,延续着该剧种的生命线,使之得以久远地存留下来,以期更为繁盛不衰,这也是中国戏曲始终生生不息地保持着民众基础的重要方面。

        戏曲曲唱是以唱段演唱传习作为基本的艺术表现内容,其特点自然反映着戏曲声腔与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具体而言,一是曲唱唱段具有普及性,其传唱的内容基本都是适合大众欣赏、自我娱唱的唱腔唱段,不论是一段曲牌,还是一段板腔,都集大成地展现了最具影响力的音乐文学成就。戏以曲传,一段流传甚广的曲唱就是一部作品最成功的段落,汇集了创腔者、词作者的艺术智慧。二是曲唱唱段具有代表性,鲜明地展示着戏曲行当、流派乃至剧种的基本特色,脍炙人口的唱段几乎等同于对剧种及其代表人物的认同,一个时代的文化印象是通过杰出的戏曲艺术家及其代表作得以彰显的,而这些艺术成就正凝聚在曲唱唱段中。三是曲唱唱段具有可流播性,这主要在于其词文唱腔的契合度高,使得曲调流畅且朗朗上口,易于传唱,自然能够满足观听者的审美需求,特别是对普通歌唱者而言,在适合的音域范围内展示简便、流畅的唱腔,是艺术欣赏与接受的重要条件。正基于此,“曲唱”当然会成为评价戏曲创作取得成功与否的一个市场标准,也自然会成为戏曲创作是否走向契合民众需求的一个艺术标准。

        当前戏曲创作需要重视“曲唱”对戏曲传承传播的作用。音乐是戏曲的灵魂,剧种音乐创作是戏曲剧种能够长效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是当前戏曲音乐创作最容易走入无视戏曲规律的歧途。由于倡导戏曲音乐创作的个人独创性,创腔者往往会将个人创作趣味凌驾于剧种音乐形式和风格之上,而让剧种音乐传统出现断裂;由于倡导为主角量身定做新腔,创腔者往往按照主角的音乐素质挑战难度,新腔往往超越观众接受的艺术限度;由于倡导戏曲音乐的丰富性,创腔者往往忽略了曲唱唱段的可流播性和简便性,反而追求唱腔的技巧展示,在编创时逐渐加大曲腔的繁难程度……这些创作方式虽然会推动优秀新创作品的创作,但是最容易让戏曲专业化程度限制了普通受众的曲唱流传,当然也限制了戏曲市场的深入拓展。在当前的戏曲发展中,戏曲市场是衡量剧种生命活力的重要标准,戏曲曲唱作为市场接受的重要方式,实际也为戏曲创作和传承带来更多的文化诉求,能够传承创作适合观众曲唱的唱腔曲文是戏曲音乐创作的重要努力方向。

        (作者:李春沐,系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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