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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10月10日 星期三

    应急管理部发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过渡期身份标识牌

    作者: 《光明日报》( 2018年10月10日 04版)

        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标识牌  新华社发

        消防救援队伍队员标识牌  新华社发

        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标识牌佩戴效果图(夏季作训服) 新华社发

        消防救援队伍队员标识牌佩戴效果图(夏季作训服) 新华社发

        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标识牌佩戴效果图(冬季作训服) 新华社发

        消防救援队伍队员标识牌佩戴效果图(冬季作训服) 新华社发

        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 应急管理部近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自2018年10月10日零时起,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配发前,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和警种学院人员停止使用武警部队制式服装和标识服饰,统一穿着无武警标识的作训服,并在作训服左兜盖上方佩戴消防救援队伍身份标识牌。

        应急管理部同时发布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标识牌式样及佩戴规则。标识牌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作,配发对象为在编在职干部、队员和消防专业院校学员。凡不在配发范围内的人员,一律不得佩戴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标识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高等专科学校学员佩戴干部标识牌,消防救援队伍队员、消防员学校学员佩戴队员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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