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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9月26日 星期三

    山东:扫黑除恶标本兼治“进行时”

    作者:吴书光 《光明日报》( 2018年09月26日 04版)

        【扫黑除恶进行时】

        新华社济南9月25日电(记者吴书光)今年3月,山东省日照市打掉垄断猪肉屠宰销售市场涉黑犯罪团伙、揪出若干“保护伞”,并全面规范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市场,猪肉价格下降近三分之一,当地百姓拍手称快。

        这是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注重“一案三查”、以案治本的一个缩影。“一案三查”主要是指在侦办涉黑恶犯罪案件中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

        打蛇打七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七寸”,就是要深挖彻查“保护伞”。记者获悉,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建立起5日内案情通报情况、侦办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落实“一案三查”措施的工作机制,为深挖彻查“保护伞”扫清障碍。

        山东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委员会委员孟祥吉说,山东省纪委监委实行对重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提级直办、一线督办、异地办案和交叉办案。对公安机关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一律由市级纪委监委直接调查处理,对每一个案件都要组成工作专班,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对定性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由县级纪委监委直接调查处理,重要案件市级纪委直查。

        在山东青岛莱西,已提起公诉的以李某庆为首的24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青岛市首起提起公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莱西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颜培成说,在李某庆涉黑案中,莱西坚持“一案三查”,除给予李某庆等4名团伙涉案党员开除党籍外,对13名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对1名涉案干部调整岗位,责令镇党委向市委作出检查,对7名党员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真正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是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关键。

        “竹板一打连天响,扫黑除恶大家忙……黑恶势力危害大,直接影响现代化……重拳出击为人民,严厉打击不留情……”这段扫黑除恶快板在烟台市福山区22场广场消夏晚会中表演后,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了解和支持。

        记者在临沂、青岛、烟台等地采访了解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月底开展以来,特别是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8月底进驻山东后,山东各级各部门全面动员,利用路边广告牌、条幅、宣传车、LED屏等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内容,营造了铺天盖地的强大声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黑恶势力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在临沂市费县上冶镇东岭村,记者看到,村中悬挂有多条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村委会大院也有宣传板,村中不少地方张贴有“上冶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系卡”,注明了费县纪检监察、公安、扫黑办等部门联系方式。一位村民说,村委会的大喇叭每天早晚播放严打黑恶违法犯罪的内容,老百姓都知道遇到黑恶势力应该怎么办。

        记者了解到,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进驻山东后,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的基础上,还创新性专设并公布电子邮箱,建立起电话、信件、网络“三位一体”举报平台,拓宽群众监督举报途径,打通群众监督举报的“最后一公里”。据悉,各举报途径公布后66小时内,共接到群众举报150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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