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改革开放已进入第40个年头。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改革推进的难度和风险越来越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我们要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就必须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指导分析全面深化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握改革方法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高度,强调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坚持科学的方法论,努力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关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辩证法。
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基础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辩证统一,正确的世界观教给人们科学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本观点和原则,正确的方法论教给人们科学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具体到全面深化改革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帮助我们认识和把握改革的方向、任务和目标,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帮助我们解决实现改革任务和目标的具体措施及方略。
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毛泽东同志在这里用过河要有桥或船作形象比喻,生动而又深刻地说明了方法对于完成任务和做好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方法论问题。他要求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实践告诉我们,有没有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对于我们事业的成败、工作的成效关系极大。思想、工作方法对头,做事情就容易成功;相反如果思想方法、工作方法不对头,那就很容易给工作带来损失。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意义重大、任务繁重的伟大事业,如果没有科学的方法论指导,没有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那就很难取得事业新进展、工作新突破。
2.正确处理好全面深化改革的辩证关系
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应对当前改革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矛盾和挑战,必须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作指导,“从纷繁复杂的事物表象中把准改革脉搏,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规律,特别是要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关系”。
要处理好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辩证关系。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解放思想开始的。只有解放思想才能突破僵化的、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建立符合时代和社会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当然,解放思想并不是随意性“解放”或无原则“解放”,只有在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的前提下才能真正达到解放思想的目的。
要处理好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辩证关系。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改革的关联性和互动性明显增强,每一项改革都会对其他改革产生重要影响,每一项改革又都需要其他改革协同配合。离开整体推进,很多单项改革很难完成。但我们强调整体推进又不是平均用力、齐头并进,而是要注重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注重抓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以便达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要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辩证关系。全面深化改革作为一项系统化工程,需要通过整体谋划,对深化改革的“四梁八柱”甚至每一步“棋”怎么走、每一项重大举措如何推进提前做出顶层设计,否则就难免会导致改革走弯路并因此付出沉重代价。但是改革又是一场前无古人的革命,既无现成的经验可循,也没有固定的套路或模式,这就需要我们自觉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大胆探索、不断开拓创新。
要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社会稳定的辩证关系。改革是一场革命,是推进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但是改革发展必须在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下才能实现。“发展是硬道理”、“稳定压倒一切”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的两句名言。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基础;发展是改革的目的,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必须靠改革、靠发展,发展是实现社会稳定最有效和最可靠的保证。
要处理好健全制度与变革体制的辩证关系。改革是一场革命,但它绝不是要“革”社会主义制度的“命”,相反却是为了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全面深化改革,不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而是要使它更好;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实际上就是通过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而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过程。
要处理好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的辩证关系。改革与开放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改革是开放的条件,开放是改革的外部推动力。全面深化改革与扩大对外开放是有机联系的内在统一体,二者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必须统筹推进、协调发展。
3.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自觉坚持辩证法
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指导全面深化改革,还必须坚持正确的思想方法,坚持改革的辩证法。要根据唯物辩证法的要求,“正确推进改革、准确推进改革、有序推进改革、协调推进改革”。
坚持客观性,力戒主观性。根据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在观察改革问题、分析改革现象时,必须坚持客观性原则,自觉做到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决防止和反对主观主义。为了做到实事求是,一方面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事物表象中把准改革脉搏”;另一方面,我们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要重视调查研究,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了解基层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使改革更接地气”。
坚持全面性,力戒片面性。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世间万事万物都是普遍联系的,要真正认识事物,必须善于把握事物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善于在矛盾的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在基本确定主要改革举措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各领域改革关联性和各项改革举措耦合性,深入论证改革举措可行性,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关系,使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
坚持系统性,力戒孤立性。任何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而任何矛盾之间又互相联系而构成矛盾系统。当我们认识矛盾和对矛盾进行具体分析时决不能孤立地对待每一个矛盾,而应当把握矛盾的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对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和可行性研究。推进改革要树立系统思想,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实现改革举措系统集成。要把住顶层设计和路线图,注重改革举措配套组合,使各项改革举措不断向中心目标靠拢。要注意区分改革举措的性质类型,分类施策、精准施策。
坚持重点论,力戒一刀切。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矛盾都包括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这叫“两点论”;但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总有一个方面是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这就是两点中的“重点”。面对改革的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我们要善于从多种矛盾中抓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善于牵住改革的“牛鼻子”,“既抓重要领域、重要任务、重要试点,又抓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关系全局的改革,特别是涉及重大制度创新的改革,要统一行动,任何时候不能放松、不能滞后。具体到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哪里矛盾和问题最突出,哪个疙瘩最难解,就重点抓哪项改革”。改革不能搞“一刀切”,必须在把握全局的前提下分层次、有重点地突破。
坚持适度性,力戒绝对化。适度指的是事物保持其质和量的限度,是质和量的统一,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认识事物的度才能准确认识事物的质,才能在实践中把握好适度性原则,使事物的变化保持在适当的量的发展范围内,既要防止“过”,又要防止“不及”,力戒绝对化。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注重把握适度原则。我们当前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尤为重要。我们要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在保持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坚持创新性,力戒僵化性。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的动力源于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新一轮全球增长面前,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我们要拿出敢为天下先的勇气,锐意改革,激励创新,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新道路新模式,不断寻求新增长点和驱动力”,“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改革创新需要不断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探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出改革举措当然要慎重,要反复研究、反复论证,但也不能因此就谨小慎微、裹足不前,什么也不敢干、不敢试”,“一定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跳出条条框框限制,克服部门利益掣肘,以积极主动精神研究和提出改革举措”。
(作者:韩振峰,系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中国马克思主义与文化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