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意味着不仅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而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诸领域、各方面与全过程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全局发展的高度,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战略任务来抓,对脱贫攻坚作出新的部署,吹响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进军号,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绩,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深刻、集中、生动的体现和阐释,充分展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真挚的为民情怀、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科学的思想方法。精准扶贫强调干部群众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彰显了鲜明的人民本位意识,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必须以此作为根本遵循。
1、精准扶贫要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
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员干部都要有这样一个意识: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就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我们就要毫不懈怠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习近平总书记时时刻刻把人民的利益和安危记在心上,谆谆告诫全党在致力于扶贫工作时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走群众路线。当前,基层仍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人民群众是脱贫工作的主要对象,同时又是治理基层贫困的根本力量和能动性因素。在党的历史上,我们党由弱变强就在于抓住了孕育着势不可挡的力量的中国农村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中国的基层孕育着中国的未来,只有抓住了基层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夯实了基础,才会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在扶贫工作中,党员干部需要深刻认识人民至上立场对于扶贫工作开展的重要性。上级部门要深入贫困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中所内含的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本位意识是我们党和国家社会主义性质的鲜明昭示,进一步加深了全党对社会主义本质、中国共产党使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目标的认知,是对共产党人永远站位于人民立场的再次强调,是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在新时代的历史性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决定了人民群众始终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根本,“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既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党同志的谆谆告诫,也是我们党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精准扶贫与人民本位意识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我们在扶贫攻坚过程中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贫困群众,不断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2、精准扶贫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价值取向就是主体开展活动的意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精准扶贫思想的重要原则和价值取向。它强调人民在扶贫工作这个系统工程中的中心地位,任何工作的开展都要以人民利益的实现程度为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清晰自我身份定位,明确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自觉标定目前脱贫攻坚的历史方位,拟定脱贫攻坚的阶段性目标并为之奋斗。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不能一边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另一边还有几千万人口的生活水平处在扶贫标准线以下,这既影响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满意度,也影响国际社会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认可度,“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是价值创造、评价与享受的主体,共产党人来自于广大人民群众,由于其具有先进性才得以成为人民群众的先锋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今后几年,我国脱贫攻坚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越往后脱贫难度越大,因为剩下的大都是条件较差、基础较弱、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和群众。因此,“扶贫、脱贫的措施和工作一定要精准,要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扶到点上、扶到根上,不能大而化之”。精准扶贫的前提是对于贫困群体的精准识别,基于此做出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激发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具体实施中,“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等扶贫开发政策聚焦于“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基本问题,也凸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领扶贫开发工作,是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有效方法,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保证。
3、精准扶贫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这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抓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向前走。要坚持倾听群众声音、接受群众监督,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同样,对于我们正在大力开展的脱贫攻坚战,扶贫成效体现了历史发展的主体价值要求,是人民群众美好价值诉求的具象化价值显现,其价值判定标准也应该是人民利益的实现程度、人民群众对扶贫成效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精准扶贫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为了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和深刻阐释,提升了关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思想认识。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扭转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现状、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是党和国家今后的中心工作。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量发展的强势减贫效果弱化,此时如果公共力量的贫困治理能力未得到及时改善,政府、社会、市场多元治理格局未实现内部优化调配与协同性发展,部分地区的贫困现象将有可能出现代际传递、贫困结构化裂变。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正在于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扶弱济贫,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我们作出的庄严承诺”。而要完成这一历史重任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为贫困群众生存权、发展权提供有力保障,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作者:李传兵,系贵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本文系贵州大学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群众观及其当代中国实践研究”〔GDZT20140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