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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6月21日 星期四

    创新垃圾分类 科技提供助力

    作者: 《光明日报》( 2018年06月21日 07版)

        【三方谈】

        ●主持人:

        本报记者 严圣禾

        ●嘉 宾:

        深圳市罗湖区副区长   文 忠

        深圳市人大代表     郑学定

        深圳市粤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罗惠军

        作为垃圾治理中最基础的环节,垃圾分类的水平直接关系到后端垃圾处理的压力与效果。然而,当前我国在居民中推广垃圾分类仍然存在不少痛点。为此,记者邀请了深圳市罗湖区副区长文忠、深圳市人大代表郑学定、深圳市粤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罗惠军进行对话,探讨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的解决之道。

    垃圾分类工作还有多大提升空间

        主持人:垃圾分类对于垃圾处理起着怎样的作用?当前,在城市居民中推广垃圾分类主要存在哪些痛点?

        郑学定:妥善、合理的垃圾分类能够大大减轻后端垃圾处理的压力,提升可回收资源的利用率,一方面节约了资源,另一方面减少了环境污染,例如将纸张、塑料、金属、玻璃、有害垃圾等分离出来后,需要进行焚烧和填埋处理的不可回收垃圾数量就减少了,从而减少了对空气、土壤和水资源的污染。

        根据深圳市城管局的数据,深圳市生活垃圾组分中的可回收物理论上占比可达42%;然而,《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近期建设补充规划(2015—2020)》的生活垃圾组分表显示,一大半的可回收物没被回收利用,这说明我们的垃圾分类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针对这一点,我认为与厨余垃圾尚未被普遍独立分类有关。厨余垃圾不仅是垃圾恶臭、滴漏的根源,而且会在收运过程中污染其他可回收的垃圾,其分解产生的酸性或碱性物质会把其他垃圾中的重金属溶解出来,同时骨头、贝壳、果核等杂质也会导致这些生活垃圾无法被环保设备处理,只能填埋和焚烧,导致回收利用率低下。

        文忠: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参与。目前,从政府层面来说,法律法规的健全、相关政策的扶持、垃圾分类的考核、市场运作的监管等方面的有效管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从个人层面来说,市民要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不断提高参与率和精确投放率;从社会层面来说,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及其物业服务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制度、落实相关政策、实现垃圾分类和投放的自我约束和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提升空间。

    垃圾分类过程中如何发挥科技力量

        主持人:如何让创新与科技的力量助力垃圾分类?罗湖区对此有何经验?

        文忠:经过这几年实践,罗湖区探索了“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全社会参与”的垃圾分类机制,确定了“源头充分减量,前端分流分类,中段干湿分离,末端综合利用”的垃圾分类模式。

        2017年下半年以来,罗湖区开始探索“互联网+”在垃圾分类中的应用,逐步在全区有条件的小区推广智能分类回收设备。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之后,我们发现,没有投放智能分类回收设备的小区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仅为8%,而设置了该设备的小区居民参与率为36%,个别小区最高可达50%,居民参与率有了明显提高。

        另外,玻璃的收运量与过去相比也有了较大提高。众所周知,像玻璃这类低价值回收物,由于利润空间较小,回收人员的回收意愿不强,基本难以实现有效回收。而像金属、塑料和纸类这些垃圾,居民和物业管理处都是通过市场化原则卖掉了,导致这部分数据我们无从得知,比如收运量、最后去向等我们都没办法掌握到。现在通过智能分类回收设备,我们可以通过积分奖励的方式吸引更多居民参与分类投放,不仅提高了分类参与度和准确率,也使政府能实时从中获取垃圾分类的真实数据,为政府监督管理提供了抓手和依据。

        罗惠军:垃圾分类与居民的参与息息相关,而习惯的培养需要时间和正确引导。政府的分类制度是实现垃圾分类的重要保障,而智能回收设备的使用是垃圾分类的重要手段和催化剂。通过“互联网+”,可以提升垃圾分类的数据化,加快居民垃圾分类投放习惯的培养,并大大降低垃圾分类回收成本,提高垃圾分类效率。此外,智能回收设备收集的数据可以追踪、溯源、纠错,建立居民的垃圾投放数据库和垃圾分类信用体系,增加居民违规成本,为后续垃圾分类立法、执法提供有力支持。

    如何让垃圾分类理念变成行动自觉

        主持人:今后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政府、企业、居民应该如何各尽其责?

        文忠:结合罗湖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实际,下一步还是要采取强制与激励相结合的模式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一直以来我们都是去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执法对象目前还是以物业为主。下一步我们将把市民群体纳入执法对象。只有明确各方责任,划分各方责任边界,从“提倡分类”走向“强制分类”,让不负责任者付出相应代价,才能让垃圾分类理念变成行动自觉,才能让垃圾分类真正落地生根。

        考虑到人口背景和社会环境等因素,单凭法律措施没法达到全民参与的目的,最好是能做到强制和激励的有效衔接,提高居民的参与积极性,让垃圾分类理念变成行动自觉。

        郑学定:要实现真正意义的垃圾减量分类,必须倡导绿色消费,引导居民改变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中国几千年的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使我国的垃圾组分比发达国家更复杂、处理难度更大。

        因此,我们应当力抓厨余垃圾分类处理。厨余垃圾目前约占垃圾总量一半,为减少厨余垃圾量,应在有条件的社区推广家用厨余垃圾处理器及厨余垃圾处理机。其次,为了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量,应全面推动绿色消费,全面实行禁塑令,生产一物多用产品,提高产品使用寿命及保修期,减少产品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等等。

        对于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方面,应当利用多样手段,例如引入智能设备、建立奖励机制等,培育居民垃圾减量分类的生活习惯;此外,特区还应尽快制定垃圾分类和减量相关管理条例,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行业管理制度,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居民管理制度,为垃圾分类提供法律和制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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