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8年06月17日 星期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作者:本报记者 温源 《光明日报》( 2018年06月17日 02版)

        本报北京6月16日电(记者温源)2018年6月15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措施,同时对约16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开始征求公众意见。美方这一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有悖于中美双方经贸磋商已达成的共识,严重侵犯我方合法权益,损害我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659项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农产品、汽车、水产品等545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对其余商品加征关税的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美方做法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有悖于中美双方经贸磋商已达成的共识,严重侵犯我方合法权益,损害我国国家和人民利益,中方坚决反对。

        该负责人表示,美方对我上千种、金额约5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25%关税,将实质性改变这些商品的对美贸易条件,影响这些商品的生产企业和贸易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为此,对于美方违反国际义务对中国造成的上述紧急情况,中方按照国际法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授权,决定对自美国同等金额进口商品实施同等程度的征税,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中方注意到,美方发表声明称,如果中国采取报复性措施,美国将继续追加额外关税。对此,中国将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