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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25日 星期五

    精准施策 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

    ——访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

    作者:本报记者 谢文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25日 09版)

        5月23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采访了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问:《意见》主要针对的是现实生活中哪些“痛点”问题,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第一,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意见》要求,2018年10月底以前,以省为单位公布各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在“四减”(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基础上,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大力推进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群众与政府部门接触点。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统一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

        第二,“人在证途”饱受诟病,各种“奇葩”证明令人啼笑皆非的问题。《意见》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做到五个“一律取消”。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明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及时修法、上下左右政务信息共享,是从源头上避免“奇葩”证明的釜底抽薪之举,正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难点所在。

        第三,如何有效摆脱“好心办坏事”尴尬的问题。深化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是好心。但是,如果企业个人在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出了行政辖区即失去法律效力,则与本意是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初衷背道而驰了。对此《意见》明确“依法设立的行政审批局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原主观部门不得要求企业群众再加盖本部门印章,杜绝重复盖章”。由此,已经成立的行政审批(服务)局继续优化,再上台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和开发区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局),继续探索行政审批权在政府内部的科学配置之道。

        第四,如何化解商事制度改革后“准入容易、准营难”尴尬?《意见》要求,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扎实推进“照后减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如何破解建设工程审批难这一“痛点”?《意见》要求,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对不新增用地“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

        第五,企业群众抱怨的“黑中介”问题。2013年以来,在规范行政审批的政府行为方面已有实质性进展,但企业群众抱怨“黑中介”行为之声时有所闻。“黑中介”未必全是“中介黑”,已经到了同步优化政府服务与中介服务的时段了。怎么办?最关键的是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切断两者之间的利益关联。这是进一步减少不必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破解中介服务垄断、强化对中介服务监管的“总开关”。

        第六,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意见》要求,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事中监管,应尽量多运用非接触式监管,少运用接触式监管。接触式监管是作用于监管对象的外力,非接触式监管则依赖于政府的“内功”,即以信用监管为核心,辅之以大数据监管、风险管理、“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实现精准监管,引导、规范、约束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事后监管应以政府、市场、社会依法合力惩戒为主,轻则纠正市场主体行为,重则清除不合格的市场主体,形成足够而持续的震慑力。《意见》特别强调,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用公示为特点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推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开放数据,并与政府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问:您对抓好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的贯彻落实有什么建议?

        答:第一,实现信息联通。应以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气魄与力度,中央与地方的协同行动,形成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破竹之势。能不能真正打破数据壁垒,是这个《意见》开花结果最关键的制约因素。近年来,打破“信息孤岛”的呼声不绝于耳,且由来已久,但是实践层面久攻不破。充分运用最新一轮大规模机构改革之势,是打破信息孤岛的千载难逢之机。

        第二,突破改革短板。各级地方政府应准确定位自己在国内“放管服”改革推进层次中的方位,虚心定位自己的改革“短板”甚至是“软肋”,有的放矢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不难看出,《意见》是国内典型经验的集成与普及,带有以点促面的鲜明色彩。有的地方在不动产登记方面的便利化可谓一骑绝尘,但在探索企业建设项目投资许可方面乏善可陈;有的地方在相对独立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但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实现程度相对较低;有的地方改革总体还达不到国内平均水平,有的地方“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各地在《意见》的指导下,首先要做到及格的基础上争取优秀;其次,补齐短板,平衡发展;再次,前期改革成果积累比较丰厚的省份,应以省为单位进行集成创新,形成企业群众公认的审批服务便利化总体成效。

        第三,紧紧围绕便利。以具体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统领,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更好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为着力点。事前,充分运用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宽进,是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必然选择。事中事后,不仅要严管,更重要的是“善管”。充分运用云端制这种大数据时代的新组织方式,实现政务服务智能化,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终极方向和最终归宿。 (本报记者 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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