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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7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刊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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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12月29日 星期五

    一流体系建设中的法学教育和研究

    作者:郭雳 《光明日报》( 2017年12月29日 07版)

        郭雳

        新时代的法治建设,需要一流的法学教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国家法治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然而,当前法学教育也存在着资源供给不充分、发展状况不平衡、体制机制壁垒犹存、考评方式不尽合理、过度追求数据指标等问题。

        在教育方面,一流法学学科建设应当将人才培养作为根本,法学院校必须在人财物等资源供给上充分保障教学需求,鼓励广大师生针对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方式、考核评估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法学教育国际化应当有明确的定位和清晰的目标,着力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中国在世界法学话语体系中的地位,坚持高质量、可持续、以我为主、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的基本原则;对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关系应当认真梳理和科学认识,两者之间要实现有机契合和良性互动。

        在研究方面,中国的法学研究应当面向社会事实本身,追求自己的知识品格,倡导实事求是,鼓励自主、独立、理性思考所形成的真知灼见;法学研究应当保持开放性,始终坚持吸收全人类法学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关注、研究全球治理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法学研究应当保持方法上的多元,注意吸收相关交叉学科的知识与研究方法推动法学知识的更新;法学研究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学、合理、公正的法学科研评价体系的建立,法学研究评价体系需要更具公信力、更具多元性、更尊重学术自主规律的制度建构。

        (作者:郭雳,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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