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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11月19日 星期日

    赣州:铸就城市文明的精与神

    作者:本报记者 胡晓军 本报见习记者 马荣瑞 《光明日报》( 2017年11月19日 03版)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巡礼】

        11月17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李炳军作为获奖城市代表参加会议并接受表彰。赣州,这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正式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重塑城市的筋骨,培育城市的灵魂,凝结城市的血肉……过去数年,赣州以价值引领为根本点,以为民惠民为出发点,以城乡环境为切入点,以常态长效为关键点,强化问题导向,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抓好各项创建指标落实,突出共建共享,铸就了赣州城市文明的精与神。

    干群合力绘新景

        一条条整洁的城市街道,一处处美丽的绿地公园,一弯弯清澈的河流溪水,一座座和谐的居民小区……18日,漫步于赣州城区,展现在记者眼中的是一幅幅有品有味的生态画卷、一篇篇日新月异的城市风貌、一道道焕彩生辉的文明风景线。

        天空湛蓝纯净,街巷干净整洁,车辆来往有序,人人文明礼让,邻里和睦相处,如今的赣州,这般秀丽柔美,生机勃发,文明和谐。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映射着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与百姓福祉深度融合的城市梦想。”赣州市创文明城工作指挥部第一副总指挥、赣州市市长曾文明说。

        201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全方位多领域努力推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以此为契机,赣州干部群众群策群力,振兴发展与文明创建比翼齐飞,描绘城市面貌新景象。

        以“结对共建、共创文明”为主题,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市直、驻市等200多个单位进驻60多个挂点社区,结对共建,整合创建资源,强化属地管理,构建全面覆盖、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组团包干的常态化创建管理模式,全面提升了创建工作水平和实际成效。

        铁心硬手抓整治。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八大环境,赣州市制定《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年行动,全面加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小区、市场管理水平,着力清理流动摊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行为,重点整治广告乱贴乱画、招牌乱伸乱挂、车辆乱停乱放、建筑乱搭乱建,拆除“两违”建筑194万平方米;探索推行“路长制”,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市四套班子成员每人担任市区一条主干道的“路长”,构筑了市、区、街道三级“路长”体系;集中开展市区交通整治专项行动,提高了城区交通管控水平,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等明显改善。

        在全市干部群众上下齐心共同努力下,赣州先后获得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等荣誉。一项又一项殊荣的背后,是赣州城市人居和创业环境的明显优化,一个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不断融合的新赣州正在崛起。

    全民参与谱新篇

        走在赣州市区的各个路口,记者都能看到一个个头戴小红帽、身穿红马甲的志愿者,协助交警疏导交通,提醒行人安全通行。志愿服务的触角遍及赣州城市每个角落,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力担当。

        “目前,赣州全市已有注册志愿者近80万人,组建志愿服务队5846支,注册成立了赣州市义工协会、赣州市爱心协会、赣州市公益协会3个民间志愿服务协会,全市各级各类志愿者年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近万场次。”赣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胡雪梅介绍说。

        一个榜样,一面旗帜;一群好人,满城春风。临危不惧,勇救5名落水儿童不幸牺牲的肖福明;患难见真情,炉坑好媳妇,六年如一日照顾瘫痪丈夫的曾发娣;视侄子侄女如亲生,柔肩撑起两个家的苏根风;大爱无私,轿车前勇救学生的李小兰;心系患者,甘于奉献,坚守在令人畏惧的“麻防”一线的彭海姗;用爱心点燃智残儿童希望的张秀兰……一个个闪光的名字,如同一支支明亮的火炬,向社会传递道德的无穷力量。目前,赣州全市共有6人获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48人荣登“中国好人榜”,8人获评“江西省道德模范”,90人入选“江西好人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了一个个鲜活典型,也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强大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长效机制照征程

        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既是崇高荣誉,更是无声鞭策。如今,一段文明建设的新征程在赣州已经开启——站在更高的起点上,把文明创建作为基础工程和系统工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文明创建常态化,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目前,赣州市正全面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制,通过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细化量化文明创建各项指标,变突击性迎检为日常化创建,变印象式考核为量化式考核。同时,出台《赣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创建问责范围、问责对象、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进行了明确,建立“周督查、周通报,月例会、季测评”制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找差距、晒进度、亮实绩,对创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进行批评和曝光,在全市形成你追我赶的创建态势。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文明,让城市更出彩。“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们将持之以恒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让城市成为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李炳军说。

        (本报江西赣州11月18日电 本报记者 胡晓军 本报见习记者 马荣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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