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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9月25日 星期一

    大国责任 使命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综述

    作者:本报记者 王昊魁 《光明日报》( 2017年09月25日 01版)

        “全员全科全优。”今年7月3日,公安部常备维和警队第二期培训班166名队员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联合国维和甄选评估。这标志着继2016年9月该警队防暴一队顺利通过联合国甄选评估后,警队300余名队员全部列入联合国维和能力待命机制,随时可以接受派遣,执行海外维和任务。

     

        “为支持改进和加强维和行动,中国将加入新的联合国维和能力待命机制,决定为此率先组建常备成建制维和警队。”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维和峰会上向全世界庄严承诺。

     

        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是公安机关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参与全球安全治理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不断提升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的能力和水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配合国家外交大局、打击跨国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增进互信、凝聚共识,不断深化务实执法合作

     

        2012年,中国“10·5”专案组经过10个多月艰苦努力,查清了湄公河中国货船遇袭案全部案情,抓获了主要案犯,彻底摧毁糯康武装贩毒集团。该案的成功侦破彰显了我国法律的尊严,也为中老缅泰四国湄公河执法安全合作机制注入生机和活力。

     

        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机制,中方倡导并促成2013年中老缅泰四国联合成功开展首届“中老缅泰打击湄公河流域毒品犯罪‘平安航道’联合行动”,取得丰硕成果。

     

        5年来,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已从联合巡航发展为综合执法合作模式,也从单一合作领域拓展到打击非法出入境、拐卖人口、网络犯罪等新的合作领域,成为不同国家开展执法安全合作的成功典范。

     

        5年来,公安部充分发挥高层互访的引领作用,有效利用有关会晤机制平台,定期与国外执法部门和有关国际组织进行坦诚深入交流磋商,有效增进互信、凝聚共识,为不断深化务实执法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6月5日,中俄国家间执法安全合作机制首次会议举行;2015年12月以来,中美双方已举行三次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联合对话并取得积极成效;2016年9月27日,第二届新亚欧大陆桥安全走廊国际执法合作论坛开幕、中缅第五次执法安全合作部长级会议举行;2017年6月,首次中澳部级反恐和打击跨国犯罪对话举行。

     

        截至目前,公安部已与全球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密切的执法合作关系,搭建了129个双多边合作机制和96条联络热线,同60多个国家的内政警察部门和相关国际组织签署各类合作文件400余份,初步构建起了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讲实效的国际执法安全合作工作格局。

     

    对各类跨国犯罪活动始终坚持“零容忍”

     

        面对各类跨国犯罪活动,中国警方直面挑战、敢于亮剑,与有关国家执法部门加强交流合作,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国际执法安全合作,取得显著成效。

     

        ——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中国与东南亚、非洲、欧洲的10多个国家深入合作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捣毁犯罪窝点上百个,抓获押回犯罪嫌疑人近5000人,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高发势头。

     

        ——开展反拐联合行动。持续与越南、缅甸等东南亚国家开展反拐联合行动,仅2016年一年就破获此类案件2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7名,解救妇女儿童253名。

     

        ——打击毒品犯罪。2013年和2015年,中老缅泰四国执法部门先后开展了两届“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2016年,中老缅泰柬越六国再次开展“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有力打击了长期严重危害湄公河流域的毒品犯罪活动。

     

        从“猎狐”行动到“天网”行动,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大海外追逃追赃力度。我国公安机关国际合作部门积极配合反腐败工作:与韩国、越南等国建立联合追逃新模式;与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希腊等西欧国家实现引渡合作突破;与马来西亚、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保持良好合作,获得有力支持,大量在逃人员被缉捕遣返回中国……海外不是法外,更不是“避罪天堂”。

     

        勇于亮剑、虽远必诛。中国警方面对各类跨国犯罪活动始终坚持“零容忍”,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跨国犯罪活动蔓延到哪里,国际合作和专项打击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

     

    有效保障海外利益安全,共建共享合作平台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国门,针对中国企业、公民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祖国永远是你们最坚强的后盾”,中国警方作出庄严承诺。

     

        行动是最好的回答。我国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海外利益安全保护工作,对内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外充分利用双边执法合作机制和警务联络官等资源渠道,与有关国家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成功处置了一批我国公民在国外被杀害、绑架、羁押等重大案事件,有力维护了海外华人安全利益。

     

        据统计,2012年以来,公安部先后派出工作组40余个,足迹遍布阿根廷、巴西、南非、安哥拉、俄罗斯等5大洲20多个国家,配合当地警方打掉针对华人实施侵害的犯罪团伙数十个,追缴赃款上千万元。目前,公安部还有数个工作组在多个国家进行着打击跨国犯罪、保护我国公民利益的专项行动。

     

        联合巡逻是各国执法部门间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的一种结果,加深互信的同时,也为两国经贸合作、人员往来提供了安全保障。

     

        2016年、2017年,来自中国的警官与意大利同行走上罗马和米兰等城市的街头联合巡逻,并专门开设华人报警热线;2017年4月,意大利警员与中国公安民警首次在北京、上海的一些旅游景区开展联合巡逻。2017年9月,中国公安部与克罗地亚内务部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与克罗地亚共和国内务部关于旅游季联合警务巡逻谅解备忘录》,中国将派公安民警赴克与克警方在旅游景区开展联合巡逻。

     

        远离祖国的驻外警务联络官,已成为开展国际执法合作的重要桥梁与渠道。目前,公安部已向31个国家派出63名警务联络官,负责公安部与有关国家内政警方的联络协调工作。5年来,各驻外联络机构共协助办理各类跨国案件5000余起,配合缉捕遣返犯罪嫌疑人1349名。

     

        在国际刑警组织这个全球警务合作平台,中国有效利用各种资源,积极开展与国际刑警组织各成员国的全方位执法安全合作。目前,我国每年利用国际刑警组织渠道,与外国警方相互求查案件约3000起,申请发布国际刑警“红色通报”200余份,执行出国办案任务数十个,有效服务了跨国案件办理工作。

     

        国际执法能力建设合作是中国公安机关开展国际执法合作的一个重要领域。截至目前,中国已为80多个国家培训各级执法官员1.5万余人,并向外派出数千名警官,实施“走出去”培训,有效增强了执法互信,共同提高了执法能力。

     

        大国责任,使命担当。公安部国际合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警方将继续与各国警方携手紧密合作,为建设更加公正、和谐的国际警务大家庭,为维护全球和地区安全稳定贡献更多“中国智慧”“中国力量”。

     

        (本报记者 王昊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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