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3日电 记者靳昊从最高人民法院3日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全国新受理的破产案件数量比2015年上升53.8%,破产案件启动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其中,浙江、广东、江苏新受理的案件数量居前三位,以上三省受理的案件总数占全国破产案件总数的48%。
为确保依法处置“僵尸企业”顺利进行,做好建立市场化、常态化、法治化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基础性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以破产审判庭设立为载体的破产专业化建设。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从2015年初仅5家增至90家,地域覆盖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破产案件审理速度明显加快,2016年全国审结破产案件3602件,同比上升43.4%。今年1至7月,审结破产类案件1923件,比去年同期上升28.3%。